
曾因洗黑錢罪成判囚6年的英格蘭球會伯明翰前班主楊家誠,被指在2010年擔保成報傳媒集團有限公司的7宗貸款,惟成報因財困而未有還債,遭入稟追討連本帶利近1.77億港元。案件今早於高等法院開審,債主中國能源開發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出庭作供,交代首6份貸款協議訂於2008年10月至翌年5月之間,在自己入職之前,而且公司內部分工合作,自己專責處理油田及重大收購事宜等,財務事宜交由其他董事負責。
原告為中國能源開發控股有限公司(China Energy Development Holdings Limited ),由大律師林國堯代表,被告為楊家誠,由大律師鄧慧怡代表。中國能源開發控股有限公司行政總裁趙國強出庭作供,盤問下趙國強交代自2009年起入職,擔任行政總裁及執行董事,理論上公司重大事宜必經其決定。趙國強證人供詞中提到,忘記貸款及擔保協議如何出現,鄧慧怡指出首6份貸款協議訂於2008年10月至翌年5月之間,在趙國強入職之前,趙國強同意。趙又指公司內部分工合作,自己專責處理油田、天然氣及重大收購事宜,財務事宜交由其他董事負責。
鄧慧怡指出案發時,趙國強正忙於處理收購事宜,沒有介入貸款事項,只要基於公司所提供的文件去了解相關事情,趙同意。鄧慧怡再指出沒有任何公司文件,顯示涉案貸款及擔保協議如何產生,趙國強反駁指有董事會會議紀錄。鄧慧怡再追問相關紀錄下落,趙國強回應指在公司。周四續審。
案件編號:HCA784/2021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