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物局提修例限車頭只准放兩手機 下周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

現時不少的士司機「車頭」都有「手機陣」,引起社會關注。運輸及物流局今天(4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明年1月25日起儀錶板上不可放置多於兩部裝置,每一個屏幕的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即是約7.5吋,較當年建議的18厘米增加1厘米。修例明日(5日)刊憲,下周三(10日)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修例明日刊憲  下周三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局方指,《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第374G章》)現時禁止司機駕駛時手持手機,或將手機放置在頭與肩膀之間使用。同時,禁止司機以手持的方式使用任何電訊設備或其附件。不過當局留意到不少的士司機現時都會將手機或平板電腦放在車頭,用作登上叫車平台或聯絡乘客。

明年1月25日起儀錶板上不可放置多於兩部裝置。資料圖片
明年1月25日起儀錶板上不可放置多於兩部裝置。資料圖片

 

 

明年1月25日起儀錶板上不可放置多於兩部裝置。資料圖片
明年1月25日起儀錶板上不可放置多於兩部裝置。資料圖片

 

 

 

 

局方認為部分司機駕駛時在儀錶板上放置多部流動電訊裝置,可能分散司機的注意力或阻礙司機的視線,對道路安全有礙,但明白部分司機有實際需要使用裝置獲取實時資訊, 例如導航、交通狀況、空置車位,以及管理召喚車輛訂單。據運輸署2024年調查所得, 大部分司機在儀錶板上放置少於兩部流動電訊裝置。

是次修例建議每一個屏幕的對角長度不可超過19厘米,較當年建議的增加1厘米,局方指新安排可涵蓋近期本港市場的所有流動電訊裝置型號,會繼續密切留意科技發展, 評估進一步規管流動電訊裝置控制模式的可行性。

另外,運物局亦向立法會提交修例文件,建議新登記校車等配備安全帶,明年1月25日起生效,舊校車2028年12月31日或之前加裝安全帶才可載學生。修例明日(5日)刊憲,下周三(10日)提交立法會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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