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物流服務供應商「海迅供應鏈」屢傳拖欠員工薪金及欠繳員工強積金供款,昨日(3日)遭高等法院頒令清盤。根據香港郵政網站,海迅承辦2份貨車租賃服務合約,分別涉及近2,600萬元和約530萬元,先後於去年4月及12月批出。香港郵政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時指,香港郵政一直密切監察海迅的服務表現,當發現其表現轉差至未能令香港郵政信納其能繼續履行合約的要求,香港郵政已採取行動終止兩份合約。
已就輕型貨車服務向海迅支付800萬元
香港郵政表示,香港郵政與海迅原有兩份貨車租賃服務合約,分別為「輕型貨車租賃服務」和「5.5噸貨車租賃服務」,合約金額分別為約2590萬元和530萬元。
就合約付款情況,香港郵政表示,已就輕型貨車服務向海迅支付800萬元;但就5.5噸貨車服務,因其服務一直欠佳,故並未支付任何費用。香港郵政強調郵政服務未受影響,已安排其他車輛並正重新招標。

因未通過財務審核 故已按規定向「海迅」收取按金
香港郵政表示,根據政府相關採購規例,透過公開招標進行上述兩項服務採購。香港郵政按有關招標文件所載技術評分準則及投標價格,在符合車種規格及數量等指定要求的標書中揀選中標者。在技術評分及投標價格兩方面取得最高合併分數的投標者(即海迅)成為中標者。
香港郵政表示,按相關政府採購規例及標書要求,在批出合約前對海迅作財務審核及要求海迅提供按標書要求的車輛種類及數目予香港郵政檢驗。
由於海迅就上述輕型貨車租賃服務合約未能通過財務審核,因此已按規定向香港郵政提供合約的金額百分之六的合約按金(約150萬元),而就上述5.5噸貨車租賃服務合約,海迅亦已按規定向香港郵政提供合約的金額百分之二的合約按金(約10萬元)。海迅提供的車輛種類及數目通過香港郵政檢驗,香港郵政遂批出上述兩份合約。
香港郵政強調,當海迅未能提供足夠車輛時,署方已即時以其他方式補充,確保郵政服務不受影響。當中涉及的額外費用,將會從海迅繳付的合約按金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