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紐約時報》社論:
譯:曾維燊
圖:美聯社
總統特朗普試圖解僱聯邦儲備局(Federal Reserve)理事莉莎庫克(Lisa Cook),是違反國家法律的權力擴張行為;若成功,將損害國家利益。
國會於1913年成立聯邦儲備局時,授予總統任命理事的權力,但並未賦予隨意解僱的權力。特朗普顯然不將該法律視為約束,他公開表示希望更換聯儲局領導人,因為他們拒絕降低利率的要求。為了達成目的,他現在聲稱解僱庫克是因「可能涉及刑事行為」。
法律允許總統在「有正當理由」時解僱理事,而特朗普並未提出任何庫克有不當行為的證據。庫克是一位經濟學家,由總統拜登三年前任命。特朗普聲稱她「可能在一份或多份抵押貸款協議中作出虛假陳述」。我們只想對總統說兩個字:證明。
在沒有法官裁定違法行為、甚至沒有向法官出示證據的情況下,特朗普實質上是在主張總統可自行決定何為「正當理由」,這將使標準形同虛設。若法院允許這種行為,聯儲局將失去政治壓力的隔離保護。特朗普將能夠脅迫央行實現他追求的經濟短期繁榮,而最終後果將由全民承擔。
聯儲局負責維護金融體系健康及經濟穩定,努力保持低失業率及穩定物價。這是一份吃力不討好的工作:維持健康經濟可能需要限制短期增長,必然引發政治人物不滿。
為了讓聯儲局專注於國家長期利益,國會設立七名理事的委員會,每位理事任期十四年。1913年的《聯邦儲備法》與1935年的《銀行法》規定,總統只能在「有正當理由」下解僱理事。首批理事之一米勒(Adolph Miller)要求在1935年法案重申此條款,以防聯儲局被政治操控。他認為理事應保持獨立,把工作視為「對公眾的重大責任,而非僅對當權政府官員負責」。
理事也會犯錯。他們有時讓利率過高,也有時過低。總統與其他美國人均可對聯儲局基準利率發表意見。
但庫克與同事是依法任命的美國人民代表,是以專業履行公務的專家。如我們上月所述,若特朗普有改進制度的想法,他可以提出,但不應被允許破壞現有制度。
最高法院對現況亦負有重大責任。今年五月,法院裁定擴大總統對獨立機構官員的解僱權,但對聯儲局則例外,稱其獨立性維持不變。然而該裁決屬於緊急案件,法官對例外理由幾乎沒有解釋。
特朗普一如既往,試圖利用法院缺乏明確標準的漏洞。企圖解僱庫克,意味著直接與他協助塑造的保守派法院多數派對峙。法官原本不希望發生此衝突,但法院現在必須維護最高法院先前的裁決及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