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百不適受審精神病患滯留監獄

根據法律援助協會及紐約大學法律診所於12日在曼哈頓聯邦地方法院提出的集體訴訟,數百名被裁定不適合受審的患有精神疾病的被拘押者,在紐約市監獄中長期滯留,原因是州府的精神治療系統過於繁瑣,導致轉移延誤。訴訟指控紐約州精神健康辦公室(Office of Mental Health)未能及時把這些被拘押者轉至州立醫院以恢復受審能力,違反正當程序及《美國殘疾人法案》保障。

據《紐約時報》報道,訴訟指根據紐約州法律,精神病過重以致無法理解指控或參與自身辯護者,應在州精神健康辦公室運營的醫院中接受治療,以恢復受審能力後繼續司法程序。然而,州立醫院床位及人手短缺,導致治療延遲,許多被拘押者在雷克斯島監獄的混亂及危險環境中苦等。

訴訟指出,市監獄中逾半數人有精神疾病,每日約100人於雷克斯島等待轉移,平均等候時間約兩個半月。2024年,130人等待超過100天。

延誤可能帶來嚴重後果,自2021年以來,至少5名被裁定需恢復受審能力的被拘押者在雷克斯島死亡。法律援助律師蘭德里西納(Elena Landriscina)表示,「許多人在等待受審資格時被忽視,州府只是推卸責任,稱無法容納所有人。」2023年《紐約時報》調查顯示,即使接受治療者返回雷克斯島,在幾乎沒有適當照顧之下,經常再次精神崩潰,重回等待名單。

訴訟以匿名方式提及被拘押者。31歲男子R.M.患有精神分裂症,雖被裁定需在州立司法精神病院治療,卻在雷克斯島滯留153天。另一名29歲男子A.B.在入獄前居於支持性住房,原本可能符合州府新推出的門診能力恢復計劃,繼續獨立生活並定期就診,但精神健康辦公室要求其住院並列入等候名單,目前仍在雷島等待。

訴訟稱,州精神健康官員知悉問題,一名官員承認安全醫院入院「幾乎從無立即執行的,常常需數周或數月」。被拘押者在雷克斯島不僅缺乏精神照護,還常因得不到治療的疾病而引發的行為遭嚴厲對待。訴訟描述「隔離關押」做法,監獄把患有精神疾病的被拘押者單獨關在牢房,形同「黑洞」,加劇其症狀。R.M.及A.B.均曾遭其他囚犯暴力毆打,另一名被拘押者G.S.在等待床位時被刺傷,事件最終促使州府介入,把他轉至恢復計劃。

訴訟要求擴大現有能力恢復計劃容量,並建立評估機制,判斷被拘押者應在安全州立醫院或較寬鬆環境接受治療。

報告指市監獄中逾半數人有精神疾病。 Jose A.Alvarado Jr./紐約時報

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