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屋查滲水新例8.17生效 時限朝7晚10 食環署:配合市民生活作息便利調查

單位滲水問題既困擾住戶,亦影響鄰里關係。《2025年公眾衞生及市政(修訂)條例》將於8月17日生效,屆時政府人員入屋調查樓宇滲水、冷氣機滴水等公共衞生妨擾問題的時限,會延長至「朝7晚10」。若無合理辯解而不遵從「擬進入處所通知書」,最高罰款5,000元;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罰款提高至2.5萬元及每日450元;不遵從「妨擾事故命令」,罰款亦提高至5萬元及每日600元。食環署表示,修例配合市民的生活作息,便利進行調查。而提升針對不合作行為的阻嚇力,亦可令懷疑引致滲水的單位業主或佔用人更為配合,加快調查進度。

左起:食環署總監(法例檢討)嚴國政、食環署高級總監(法例檢討)葉國祥及食環署聯辦處高級衞生督察許月珍。何君健攝
左起:食環署總監(法例檢討)嚴國政、食環署高級總監(法例檢討)葉國祥及食環署聯辦處高級衞生督察許月珍。何君健攝

 

聯辦處去年接獲47299宗樓宇滲水投訴個案。
聯辦處去年接獲47299宗樓宇滲水投訴個案。

 

樓宇滲水會影響鄰里關係。資料圖片
樓宇滲水會影響鄰里關係。資料圖片

 

聯辦處去年接獲47,299宗樓宇滲水投訴個案。資料圖片
聯辦處去年接獲47,299宗樓宇滲水投訴個案。資料圖片

 

嚴國政表示,以往政府人員處理滲水問題時,最大困難是遇到業戶不配合而影響調查進度。資料圖片
嚴國政表示,以往政府人員處理滲水問題時,最大困難是遇到業戶不配合而影響調查進度。資料圖片

 

現時食環署和屋宇署成立的聯合辦事處(聯辦處)在接獲投訴後會進行調查,以找出滲水源頭。一般而言,如政府人員到訪涉事單位而未能進入單位內,便會發出「擬進入處所通知書」預約登門調查,向涉事單位訂明再次到訪的日期,請單位擁有人/佔用人配合。經調查及確定妨擾源頭後,政府人員會發出「妨擾事故通知」,着令有關人士在指明期限內處理。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屬犯罪;政府亦可向法庭提出申請,由法庭發出「妨擾事故命令」,命令有關人士減除妨擾事故。

料能減少需申法庭手令情況

聯辦處去年接獲47,299宗樓宇滲水投訴個案。食環署總監(法例檢討)嚴國政表示,以往政府人員處理滲水問題時,最大困難是遇到業戶不配合而影響調查進度,「樓上樓下本身有爭拗,有時可能是意氣之爭,產生不合作情況,導致我們不能進行調查。一旦需要向法庭申請手令入屋,會變得相當耗時」。他認為,修例配合市民作息時間;提高不遵從「妨擾事故通知」及「妨擾事故命令」的罰則,以及就不遵從「擬進入處所通知書」引入罰款,預期可以阻嚇一些不合作的行為,加快調查和後續行動,以及減少需要申請法庭手令進入涉事單位的情況。

夥律政司推社區調解先導計劃

除樓宇滲水外,有關修訂同時適用於處理 冷氣機滴水等公共衞生妨擾問題,有助加快個案處理速度。食環署亦致力加強物管公司處理滲水問題的角色,包括在今年7月聯同律政司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為物管人員提供6次全日制調解技巧培訓,每次約20名參加者,費用全免。 署方自2012年起亦於私人屋苑推行「物業管理公司協助處理住宅樓宇滲水計劃」,邀請為有關屋苑提供服務的物管公司參與處理滲水個案,協助找出滲水源頭。

食環署聯辦處高級衞生督察許月珍表示, 當住戶遇到滲水問題,往往先聯絡物管公司, 若物管公司秉持中立調解糾紛,並擁有處理滲水問題的相關知識,可從源頭加快處理滲水投訴。她透露,「社區調解先導計劃」報名反應踴躍;截至今年6月30日,有94個屋苑的物管公司加入「物業管理公司協助處理住宅樓宇滲水計劃」,成效顯著。她說:「過去3年,他們已協助處理6,500宗個案,當中4,700宗已透過協商、調解等方式成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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