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共財政壓力下,政界各出奇謀提出不同減赤方法,其中公務員成為坊間重點「開刀」對象,部分政黨今年建議微調或削減現時的「長期優良服務公費旅行獎勵計劃」,把公帑運用在更有效益的地方。不過有公務員代表認為不應胡亂改動,避免適得其反。
旅行獎勵計劃是回歸前遺留下來的舊制度,表揚及獎勵服務滿20年,且表現優良的非首長級現職公務員,屬實報實銷。據政府數字,2023/24年度有關計劃開支達1.72億元,受惠人數為2414人,即人均資助逾7.1萬元。據政府財政總目,今年料有1563名公務員獲得有關獎勵,按此推算,開支也可能超過1.1億元。
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早年曾獲獎勵,當時選擇到澳洲旅行。他解釋,獲獎基本條件是連續數年表現評核獲最高的A級,且服務到一定年期。資助範圍包括報團費用,若是自由行則涵蓋機票、住宿、當地交通和餐飲四大項目,但每人的總金額設有約數萬元上限,超額須自行負責。政府近年優化計劃後,獲獎公務員可帶同配偶前往,同獲資助。不過他提到,由於符合條件者不少,僧多粥少下,「有啲人等到退休都未排到」。
不過有政黨人士認為,隨着時代變遷,外遊開支大部分打工仔都負擔得起,個別人士認為計劃「鼓勵士氣」的作用已削弱,因此政圈不乏聲音「微調」此項福利。然而《基本法》第100條規定,回歸後公務人員「薪金、津貼、福利待遇和服務條件不低於原來的標準」,若要取消計劃,可能有法律爭議。公務員事務局今年回覆立法會財委會時亦表明,會繼續保留計劃。
民建聯於今年《施政報告》建議中,提出把計劃改以「本地消費券」發放,在不改變原有計劃的獲獎資格要求、合資格人數、獎勵金額的前提下,將原本實報實銷用於外遊的獎金,改為用本地消費,涵蓋餐飲零售或本地酒店度假。
事實上在新冠疫情期間,由於出入境限制、旅遊業「冰封」,政府曾作出特殊安排,容許2020/21至2022/23年度的獲獎人員,可使用獎勵金額以支付與旅遊有關項目的本地消費。
不過有商界政黨向筆者指,鼓勵消費歸鼓勵,若將資助旅遊變成「本地消費券」,整個計劃性質會完全變了,「好比資助子女去外國升學,忽然之間話改做本地,就算資助金額不變,但兩樣嘢根本就唔同。」
梁籌庭亦指,旅遊資助計劃對公務員吸引力頗高,「幾多人為咗獎勵而搏命」,若改成支援本地消費,預料吸引力大減,「要本地消費,隨時都消費到啦!」雖未至於打擊公務員士氣,但一定影響公僕提升表現的動力,盼勿胡亂改動。
有民記中人認為,改發本地消費券可在不增加額外開支前提下,將公帑效益提升至最高,刺激本地消費,何樂而不為。選委界議員黎棟國則指,任何制度都要與時並進,現時普羅市民都有經濟能力外遊,數十年前的制度不可能一成不變。他強調不一定要取消或削減資助,而是按機制與公務員團體有商有量,作合適安排。
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