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嚴控液體與脫鞋檢查 美國航空安檢或將邁入新時代

自2006年美國運輸安全管理局(TSA)在全國機場實施液體攜帶限制以來,安檢桶中便常見瓶裝水、牙膏、刮鬍泡等被棄置物品。將近20年過去,旅客早已習慣所謂「3-1-1規定」——每件液體容器不得超過3.4盎司(約100毫升),所有液體須裝入1夸脫(約0.95公升)的透明夾鏈袋,每人限帶1袋。但在安檢口前匆忙喝光飲料、以免被沒收的場面仍屢見不鮮。

也因此,當國土安全部長諾姆本週透露TSA可能調整液體限制時,立刻引發旅客高度關注。

「液體這方面,我正在重新檢視。所以,下一項重大公告,很可能會是有關液體尺寸的新規定,」諾姆在《國會山報》(The Hill)於華府主辦的會議中表示。

旅客是否將可攜帶容量更大的瓶裝液體?是否能攜帶多個夸脫袋?目前尚未公布細節。但繼本月稍早她宣布未來旅客在安檢時可不必脫鞋後,美國航空安檢流程顯然正朝重大改變邁進。

國土安全部透露TSA可能調整液體限制。美聯社

2001年9月11日的恐怖攻擊徹底改寫了航空安檢規則。事發前,航空公司通常將安檢外包給民間業者,安檢流程相對寬鬆,許多機場甚至允許沒有登機證的親友進入登機門區。

「那時候的氛圍比較隨意,但顯然不夠安全,因為9/11發生了,」航空業分析師亨利.哈特維爾特(Henry Harteveldt)指出。

9/11之後,美國成立國土安全部與TSA,開始由聯邦政府主導航空安全。至於液體禁令,則是在2006年英國情報單位破獲以液體炸彈走私上機的恐攻陰謀後推出。當時TSA一度全面禁止攜帶任何液體上機,此禁令實施約六週,導致旅客大量改用托運,讓航空公司行李系統不堪負荷。

其後,美國聯邦調查局(FBI)與其他實驗室發現,只要每件液體容器控制在3.4盎司以內、並裝入夸脫大小的透明袋,便無法構成炸毀客機的風險。於是,2006年9月TSA改採現行的3-1-1規則。

此規則不僅讓商家推出大量「旅行小瓶裝」商品與「TSA認證」洗漱包,也被許多其他國家陸續仿效沿用至今。


新聞及封面圖片來源: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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