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6年間多次向年幼女兒掃胸摸私處非禮 親父不認罪稱女兒出現幻覺

58歲親父涉在6年間三度在葵涌住所非禮約5至11歲女兒,疑趁對方入睡時伸手入內衣掃過胸部,再拉低對方褲子至大腿位置觸摸私處,又要求對方幫手拉上褲鍊。親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否認猥褻侵犯等4罪開審,開案陳詞指,女兒曾明言自己已長大,要求親父不要再觸摸其身體,惟遭親父稱僅屬幻覺。

控方稱X向姑姐投訴浴室裝有監察裝置揭發性侵事件

58歲被告T.S.K.,被控3項猥褻侵犯及1項煽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控罪指,他於2013年至2019年間的某日,3度在新界葵涌某單位猥褻侵犯16歲以下的女童X;另於2015年至2017年間,煽惑年紀在16歲以下的兒童,向他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開案陳詞指,被告與現年16歲的事主X為親生父女關係,同住在葵涌一公屋單位,共用同一睡房。X的姑姐B在2022年10月收到X的WhatsApp訊息,指家中浴室裝有監察裝置,B遂帶X到兒童精神科求醫,X向醫生透露自幼遭被告性侵。案發時,X僅年約5至11歲。

X曾父親掃胸摸私處向母哭訴父親回應:唔小心咋

X就讀幼稚園或小一時與被告關係良好,某日晚上,當X在睡房休息時,被告進入睡房並在X身旁躺下,其後將手伸入X的內衣,並掃X的胸部約5秒。在X就讀小二或小三的某日正午,X坐在客廳沙發上,被告準備出門之際,X的母親、被告的妻子Y提醒被告,表示被告未拉上褲鍊。被告遂走近X,將褲頭向前傾,叫X幫忙拉上褲鍊。

X在小四的某日晚上,X在睡房內蓋上被子獨自睡覺時,被告剛下班回家,進入睡房將X的褲子拉下至大腿位置,並觸摸X的私處,X徹夜哭泣。Y察覺X哭泣,X在Y的詢問下透露此事,被告在Y的詢問下表示「我唔小心咋」,Y便沒有再跟進。另有一日晚上,被告趁X在睡覺之際,用手觸摸X的腰部及臀部位置,並在其身上打圈,其間X聽見被告說「你瞓啦」。

X要求被告停止行為被告指X出現幻覺

X曾向Y投訴,被告趁自己睡著之際,觸摸自己的私人部位。X亦曾向被告發送訊息,指自己已經長大了,要求被告不要再觸摸自己的身體。被告回應「那晚有什麼感覺」,並指X出現幻覺。

承認事實指,被告與妻子Y在2008年誕下事主X,3人與X的祖母一同居住在葵涌一公屋單位。警方在2023年4月接獲報案,被告在5月於單位內被捕,被告沒有任何刑事定罪紀錄。

案件編號:DCCC537/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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