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話卡實名登記制推出至今兩年多,政府日前建議推加強措施,擬降低每人可於每間電訊商登記的電話卡數量,由最多10張減至3張。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今日(14日)討論有關事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指,措施旨在打擊不法份子濫用實名登記制,並使用虛假資料作登記,以確保實名登記制能有效實施,認為當局的新建議屬「進取」做法,但同時能兼顧市民需要。
目標2026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建議
除建議收緊電話儲值卡數量上限外,政府亦建議訂立的新罪行,將三類行為視為違法,包括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智能卡、賣出/買入、租出/租用、借出/借取或提供/獲取已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以及在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因由/辯解,管有10張以上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將會被推定為有意圖使用該等電話智能卡犯罪或協助犯罪,違者最高可被罰款2.5萬元或監禁1年。當局目標於2026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建議進行審議。





通訊事務管理局助理總監(市場及競爭)吳壽德表示,發現有人在市面或透過互聯網社交平台兜售預先登記個人電話儲值卡,又或向他人提供個人資料作實名登記之用,故建議訂立新罪行。他強調市民、 企業或機構若有合理因由或辯解下,使用或管有多張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不會受到建議新訂立的罪行所影響。
近9成用戶只會登記3張或以下電話儲值卡
會上,民建聯陳學鋒關注,當局預計在推出每人只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最多3張的措施後成效為何。選委界周文港問到當局會否考慮再收緊管有數量。陳百里指,當局將限制定在3張,是考慮到接近9成用戶只會登記3張或以下的電話儲值卡,做法是希望將對市民影響減至最低。他形容是次建議相當「進取」,新建議是參考犯罪趨勢而提出。
選委界何君堯質疑為何要訂立新罪行,認為做法「嚇親老百姓」,刑事化屬比較嚴重,「(市民)又不是藏粉(咩毒品),藏卡啫」,相信市民持有多張電話可以有不同原因。陳百里認為登記制實行一段時間,確有濫用的情況出現,故當局有必要作進一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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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外地親戚借出電話卡違法?局方:合理辯解
金融界陳振英關注當局有否發現詐騙集團,以企業登記電話卡行騙。陳百里指,現時企業登記電話卡佔全部電話卡數量僅1%,認為以企業電話卡行騙犯罪成本較高,目前未發現有騙徒使用相關方式進行詐騙;選委界陳紹雄關注,若然市民向外地親戚借出儲值電話卡,當局將如何判斷是否違法。陳百里稱,向親友借儲值電話卡,算是合理辯解,可被接受。
記者: 林彥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