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於高等法院踏入第110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繼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指閉路電視拍攝到同案被告李嘉濱和張家俊在同年3月凌晨出入何卓為租住的單位,兩人亦分別發送相關訊息及疑似測試爆炸品的片段到Telegram群組。控方指兩人在單位內測試爆炸品,何卓為不同意,並指閉路電視拍攝到的並非張家俊。
控方引述涉案Telegram群組「烘焙同好會0.3」的訊息記錄,該群組由「叉雞飯」(控方指稱楊怡斯)在2020年3月6日凌晨約零時許創立,而「William Wallace」是第2個被「叉雞飯」加入群組的用戶。何卓為早前供稱,因為他想淡出「社運圈」,所以吩咐中學師弟「阿蛋」在Telegram假扮自己,並把帳戶名稱改為「William Wallace」;控方則指「William Wallace」便是何卓為。
「William Wallace」在3月6日凌晨1時許發訊息「雞仔仲喺我屋企」。控方問到,「阿蛋」如何得知「雞仔」(控方指即李嘉濱)仍在何卓為租住的宏創方503室。何卓為則稱,他當時和「阿蛋」正在界限街飲酒,而「阿蛋」向他展示另一群組內的懷疑試爆片段,何卓為看到片中人疑似在503室廁所內「玩煙花」,便吩咐「八下佢哋幾時走」。


涉案群組成員「一枝弓」(控方指即李嘉濱)在同日凌晨近2時曾發訊息「冇磅」,「Bee」(控方指即張家俊)則表示「coming」;其後「一枝弓」再發送一條疑似測試爆炸品的片段及表示「差d退休,加左s」,「Bee」則表示「我響樓下欣賞緊個單位」。
控方指出,宏創方閉路電視片段拍攝到,當日凌晨李嘉濱和張家俊曾進出503室,指當時李在503室內測試爆炸品,而張家俊亦有份參與或提供協助。何卓為不同意,又指閉路電視拍攝到的男子並非張家俊,而另一名為「大隻仔」的男子。控方亦問到,涉案懷疑試爆片段中的男子是否李,何卓為則稱有些相似,但他不肯定。
否認出席嘉頓山聚會商討3月8日爆炸計劃
控方續指,李嘉濱在3月6日凌晨約3時半曾離開503室,並在涉案群組內詢問「黑火藥」放在何處。控方指,其實所有群組成員、以及不在群組內的何培欣都知道503室是用作儲存、製造及測試爆炸品的地方。何卓為不同意。
控方亦指,李嘉濱所租的宏創方1008室亦用作儲存爆炸品。何卓為則稱自己案發時不清楚此事。控方指,何卓為從來沒有將懷疑爆炸品的事向其他人提出,因為他不在乎爆炸品可能對其他人的生命造成損害。何卓為亦否認。
警方在503室內檢獲多塊電路板,控方指因為涉案群組內有人懂得寫程式,會用電路板製造遙控爆炸裝置。控方又指,3月6日晚上,何卓為與其他群組成員到嘉頓山上開會,討論3月8日爆炸案的計劃。何卓為一概否認。
控方指何卓為作供選擇性記憶
「William Wallace」在3月7日早上於涉案群組表示「留咗兩包s(硫磺)係女友度」;何卓為主問供稱,該訊息由「阿蛋」所發。何卓為供稱,因為硫磺是女示威者「Rachel」要求他購買,所以透過「阿蛋」在涉案群組內回覆。
控方問到,Rachel在3月6日晚上亦有到嘉頓山上,當時Rachel有否問起硫磺。何卓為稱,Rachel有問起,而他亦表示硫磺遺下了在其他地方,並因此被Rachel責罵,惟他不記得其他事情。控方質疑,何卓為記得部份事情,卻又稱不記得其他事,是選擇性記憶。何卓為不同意。
控方指,何卓為案發時從來沒有通知任何人不要前往宏創方、或告訴他人可能有人在宏創方製造他所以為的「煙霧彈」,因為他並不關注宏創方內任何人或附近其他人可能因此受傷。何卓為一概否認,但同意自己沒有通知他人。
控方指何卓為等人無理會炸彈引爆會造成多少人命傷亡
控方續指,如果警方沒有在3月7日晚拘捕何卓為與其他涉案人士,整個將軍澳爆炸計劃已經實行,群組成員已準備好變裝用品、運送炸彈的行李箱及假車牌等,爆炸案勢將發生;除了周皓文以外的7名被告,從來沒有理會爆炸案會對公眾造成的人命損傷。何卓為不同意。
控方又指,7名被告更選擇在公共場所、例如明愛醫院,在人多及有病人的環境犯案;及選擇在羅湖港鐵站車廂內犯案,不理會如果炸彈在車廂引爆會多少人造成人命傷亡。何卓為一概否認。
案件周五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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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4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