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透明聽證會 聚焦細化撥款 社區機構需求

由紐約市強化地方民主委員會(Commission to Strengthen Local Democracy)主辦的預算透明度主題聽證會,於29日在法拉盛圖書館舉行。多位證人從制度設計、社區服務及移民法律援助等角度,提出對提升市府財政預算透明度的看法與建議。紐約市議會財政處主任李查德(Richard Lee,音譯)在會上指出,根據現行《市憲章》,市長擁有收入認列(Recognition)的決定權,負責在預算通過時及整個財政年度中確認政府的收入。他表示:「這是一項具關鍵性的權力。若收入拖至財年末才納入預算,將影響資源的及時與有效分配,也削弱市議會在預算協商中的對等地位。」

他補充指出:「市府對收入的預測往往過於保守,導致許多原本可維持的公共服務在年初被削減,最終又在年中恢復,造成資源錯置與行政效率低落。」

針對預算編列過程中的資訊不對等問題,李查德建議建立「共識性收入預測制度」(consensus revenue projection),由市議會、主計長辦公室、市長預算辦公室(OMB)與獨立預算辦公室(IBO)等多方形成一致的預測數據,作為預算與協商的依據。

此外,針對市長擁有的「扣留撥款權」(impoundment),李查德指出,即使預算已獲市議會通過,市府仍可選擇不執行相關撥款。他認為,這項權限應予廢除,因為如果發生緊急情況,本已有明確的法定程序可供執行,無須額外賦予行政部門凍結已核准資金的權力。

最後,李查德建議,《市憲章》應賦予市議會在必要情況下創建新的「撥款單位」(unit of appropriation)的權力,以提升預算透明度。他舉例指出,紐約市警局的加班費目前仍隱含於總務預算中,無法單獨列示,限制了議會與公眾的監督能力。亞美聯盟(Asian American Federation)宣傳與政策副主任巴恩(Navi Bains)指出,目前市府的財政結構資訊不透明、程序繁瑣,導致社區無法掌握資金的實際流向,也難以進行有效監督。她建議市府應明確定義「撥款單位」,並要求各機構依據具體服務項目細分經費,以提升問責與透明度。

同時,她也呼籲簡化採購程序,加快合約審批與付款流程,「許多社區型非營利機構往往需在資金撥付前先行執行服務,卻可能要等待長達一年才獲得報銷,這會影響如心理健康等重要服務的即時提供。」

她還建議,市府應強化「參與式預算」(Participatory Budgeting),確保英語能力有限的亞裔居民在內的所有市民都能充分參與預算決策過程。移民法律倡導組織iCare Coalition 執行董事克拉夫(Sierra Kraft)表示,聯邦政府於今年3月21日突然終止「無人陪伴兒童計劃」(UCP)資金,導致紐約市超過1,100件未決的移民兒童案件面臨法律代表中斷的情況,影響近200名相關工作人員。「這些孩子往往是為了逃離暴力、人口販運與家庭破裂而來,一旦失去律師協助,安全留在美國的機會就會大大降低。」克拉夫指出,目前的市府預算與採購流程反應遲緩,難以在緊急情況下迅速提供支援。

她呼籲,應建立更具明確標準的應急預算與保護機制,以提升市府在面對聯邦資金政策變動時的應對能力。

強化地方民主委員會預計將於5月6日至5月19日在布碌崙、布朗士、史坦頓島與曼哈頓舉行後續聽證會,主題將包括土地使用與資訊透明等議題。本報記者王冰岩紐約報道

預算透明聽證會法拉盛圖書館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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