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括華人在內的特殊教育家庭最近在一起針對教育局翻譯不足的訴訟中獲得勝利,與教育局簽下和解協議,該局承諾採取多重措施改善公校翻譯服務。昨(30)日,作為原告之一的華裔特殊教育家庭組織傳心家長協會請來幫助家長們取得勝利的紐約市法律援助處(Legal Services NYC)的律師,向家長們介紹如何善用這次抗爭取得的成果,獲得自己應有的權力。律師在活動上提醒說,雖然教育局已經承諾做出改變,但特殊教育的家長們在參加孩子的IEP會議時如果需要翻譯必須提前提出要求,以確保翻譯服務可以及時到位。
這項由傳心家長協會和四名學生家長在2019年提出的聯邦民權訴訟,指控市教育局未能提供充足的翻譯服務,尤其是當學生在校發生緊急情況或參加特殊教育評估會議時,這也導致家長無法充分參與孩子的教育。今年二月原告方與教育局達成協議,原告家庭每家獲得了1萬1000美元的賠償。教育局並承諾對其雇員進行強制培訓,幫他們了解家長的翻譯權利以及提供翻譯的方法;將重個性化特殊教育計劃(IEP)、第504條計劃(Section 504 Plans)及特殊教育評估文件全面翻譯,確保家長可依需求及時獲得九種語言的文件版本; 每所學校將指定一名翻譯服務協調員負責協助提供翻譯服務等。目前全市有180萬人不講英語,這項協議推動的改變將使所有不講英語的公校家長受益。
紐約市法律援助處律師迪瓦斯托(Kate DiVasto)和馬維林(Nelson Mar)在昨日的活動上表示法律援助處與傳心有長期的合作,正是因為看到傳心的家長多年來反覆遇到公校翻譯不足的問題,才使法律援助處決定通過訴訟為家長們爭取權益。迪瓦斯托強調,法律對「不諳英語」的定義除了實際上不能講英語之外,還包括即使能講英語卻更喜歡講另一種語言,以及即使能夠講英語,卻無法用英語讀寫等情況,屬於些種情況的家長都有權要求翻譯服務。她也說,雖然協議規定公校必須將相關資料翻譯成九種常見語言,但講其他語言的家長也應當向學校提出翻譯要求,有些學校也許會盡力解決。
馬維林提醒說,家長如果需要翻譯服務應當主動向學校提出來,不要坐等學校主動提供。每學期開始時家長都會被要求填寫學生緊急情況聯繫卡,其中有語言一欄,他鼓勵家長一定要填寫清楚,讓學校了解自己在語言翻譯方面的需求。另外,法律也要求學校提供的翻譯必須準確,所以如果家長感覺翻譯未能將意思翻明白,或未能逐字翻譯,應當及時提出。如果家長沒有得到應有的翻譯服務,可以先找老師、家長協調員或校長交涉,如果不起作用,還可以致電311投訴或聯繫維權人士。
傳心家長會會長業玉嬋和本案原告之一、華裔家長劉惠欽也在會上鼓勵特殊教育兒童家長勇敢站出來為自己爭取權利。「如果不爭取就什麽都沒有。」劉惠欽說。

律師馬維林和迪瓦斯托鼓勵家長如需翻譯服務要盡早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