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招聘時上調分數優待指定應徵者 8食環小販主任串謀行為失當罪成 5.16求情

8名食環署首席小販管理主任涉嫌於2019年,招聘助理小販管理主任期間上調部分應徵者的面試分數,同被控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中被告羅世華早前認罪並以控方證人的身份作供,其餘7人否認控罪,他們今於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5月16日作求情,以索取背景報告,8名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新增一項每星期到警署報到一次的保釋條件。

傳閱特定應徵者名單給予優待構成不公屬失當行為

8名被告依次為60歲羅世華、61歲李達釗、59歲戴焯輝、61歲易錦添、59歲麥偉忠、64歲鄧永平、59歲黃偉雄及64歲陳江松。羅世華為署理首席小販管理主任,其他7人則為首席小販管理主任。

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11日至8月20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士串謀使各被告,及招聘遴選小組其他成員,身為食物環境衞生署職員,在擔任公職期間或相關情況下,無合理辯解或理由而在他們之間傳閱某些將會出席招聘遴選面試應徵者的面試時間表,使他們得以優待該些應徵者,致未有完全遵從政府訂立的公務員聘任政策的原則招聘。

麥偉忠。資料圖片
麥偉忠。資料圖片

 

李達釗。資料圖片
李達釗。資料圖片

 

鄧永平。資料圖片
鄧永平。資料圖片

 

陳江松(掩面者)。資料圖片
陳江松(掩面者)。資料圖片

 

香官於判詞指,被告明知於作為遴選委員會委員,須遵守公務員事務局《聘任工作指引》,以公開、公平及具競爭力的方式聘用最合適的人選。然而證據顯示,李、戴、易、麥及黃均曾主動提供應徵者資料給羅,而鄧亦曾主動發應徵者面試資料予其他被告,陳更將資料傳給多位被告。涉案「自己人」最終皆會在羅製作的名單上出現,再發放予遴選委員會。

各被告及遴選小組其他成員在面試前傳閱特定應徵者的名單,為了給該些應徵者優惠待遇,明顯構成不公,亦未遵循政府的公務員聘任政策,明顯是失當行為。

陳江松雖不是2019年遴選委員會委員,但對相關工作有經驗和認知,知道若應徵者是認識的,便須避席。由此可見陳明知公務員需以公平的方式聘請,卻仍以向特定應徵者提供優惠待遇為目的,而傳閱該些應徵者的資料,是明顯不公且蓄意不遵循上述規則。

眾被告有共識才會「不約而同」地行事

香官續指,食環署聘用組的職能是公開招聘最合適的人才,而遴選委員會的職責是公平地考核應徵者。被告為給予特定應徵者優惠待遇,而於面試前傳閱應徵者資料,嚴重違反他們的職責及責任。行為引起公眾非議公開招聘的公正性,甚至影響食環署的公信力和形象。而處方接獲投訴後,整次面試成績因為名單流傳而作廢,需重新招聘,不但增加工作量,亦浪費公帑。

香官指,以上均是被告行為帶來的嚴重後果,至於應徵者有沒有實際上獲得優惠待遇,只有被告自己最清楚,雖然沒有實質證據,但事件造成感知上的不公,被告的行為是嚴重而非微不足道。

綜觀被告行為,他們明顯有協議,目的是為了給特定應徵者優惠待遇。香官指出,被告若非有共識,不會「不約而同」地行事,這事絕非巧合,故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

廉署回應,指已因應本案檢視食環署相關工作程序,並提出防貪建議,以杜絕不當行為。廉署一直與食環署保持緊密聯繫,定期為其各級人員提供誠信培訓,持續提升他們對《防止賄賂條例》及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的認識。

案件編號:DCCC1055/2022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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