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頭聯手反擊!谷歌、Meta、TikTok入稟阻止加州兒童社媒新法

2026 年 11 月 5 日

谷歌、Meta及TikTok三大科技公司11月4日分別入稟聯邦法院,要求阻止加州執行新的兒童社交媒體法例AB 1709。這項法例旨在降低16歲以下兒童沉迷社交媒體的風險,禁止平台向兒童提供個人化推薦、自動播放等「心理剝削性功能」。

本文核心內容:
· 涉及法例:AB 1709,州長紐森9月10日簽署,2027年1月1日生效
· 原告:谷歌(YouTube母公司)、Meta(Facebook及Instagram母公司)、TikTok
· 被告: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
· 入稟法院:谷歌在聖荷西,Meta在三藩市,TikTok在洛杉磯
· 主要論點:法例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及聯邦《通訊規範法》第230條

據路透社報道,AB 1709禁止社交媒體平台向未成年兒童提供可能導致強迫性使用的「心理剝削性功能」,例如個人化推薦和自動播放影片,並要求刪除兒童名下帶有這些功能的帳號。除非法官宣布法例無效或暫緩執行,否則法例將於2027年1月1日生效。

紐森簽署法例時表示,兒童安全應成為任何科技討論的核心,加州「不會袖手旁觀,任由不受監管的科技令兒童陷於危險」。

科技公司為何反對?

三家公司在各自的訴訟中指出,法例錯誤地強迫它們按加州偏好的方式向兒童展示內容,並以州政府的判斷取代家長的判斷。它們認為法例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也違反聯邦《通訊規範法》第230條。該條文廣泛保障網上平台毋須為用戶發布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谷歌發言人卡斯塔涅達(Jose Castaneda)說:「家長最有能力為家庭作出正確決定。這類過於寬泛的法例,反而會破壞我們為幫助兒童找到優質、適齡影片而建立的系統。」

Meta在訴訟中表示,加州不能凌駕它在策劃和展示數以十億計帖文方面的編輯判斷,同時又讓兒童可以無限時間使用提供類似服務的其他網上平台。TikTok則表示,受保護的言論「不能僅僅為了保護年輕人,免受立法機構認為不適合的思想或圖像影響而被壓制」。

數碼權益組織電子前哨基金會(EFF)亦批評,這項法例是「私隱和言論自由的巨大噩夢」。

加州政府怎樣回應?

邦塔辦公室11月5日表示正在研究這些訴訟,並說:「我們辦公室致力捍衛加州保護兒童上網安全的合理法例。」

美國多個州已規管兒童使用社交媒體,世界各地也有類似限制。例如澳洲已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今年8月,Meta與美國幾乎所有州達成和解,同意支付最高180億元,並限制青少年使用Facebook和Instagram。這些州指控Meta違反私隱及消費者保護法。

上述公司以及Snapchat母公司Snap,目前仍面對數以千計由個人、學區、市政府及其他政府機構提出的訴訟。原告指控這些公司刻意令兒童上癮,引發包括焦慮、抑鬱及自殺在內的心理健康危機。

iPhone 上可以看到各種流行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序,包括 Facebook、YouTube、Instagram、WhatsApp、TikTok、微信、Telegram、Messenger 和 Snapchat。Adobe Stock

來源: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