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火災報告出爐 問責之外更需制度革新

2026 年 10 月 25 日

宏福苑火災報告出爐 問責之外更需制度革新

宏福苑火災獨立調查報告已提交行政長官,報告歷經十個月工作,收集大量證據。社會討論不應僅限於政治問責,更應聚焦於制度革新,包括樓宇維修監管、消防安全標準及跨部門協調機制的改革,以從根本上保障公眾安全。

本文核心內容:

  • 獨立委員會歷時十個月完成宏福苑火災調查報告,期間舉行30場聽證會,聽取80位證人證供。
  • 報告收集了過百萬份檔案,整體數據量超過二萬億字節,內容目前尚未對外公開。
  • 調查旨在釐清責任,並找出監管體制短板,涉及樓宇大維修監管、火警投訴流程、跨部門協調等多方面問題。
  • 香港處理公務員紀律有一套法定既定程序,需經過調查、核實證據才可作出處分。

制度缺陷重於人事變動

在完整報告公開前,關於官員政治責任的討論多屬猜測。報告的關鍵價值不在於人事問責,而在於揭示制度層面的缺陷。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重點是找出監管體制中的短板,包括樓宇維修的監管模式、處理火警投訴的流程、跨部門協調機制失效,以及打擊工程圍標和物料安全標準等現實難題。這些制度性問題才是避免悲劇重演的關鍵。

改革建議與執行時間表

社會需要追問的重點,是政府將接納多少改革建議,以及各項改革的具體內容和執行時間表。如何堵塞維修工程監管的漏洞、優化投訴與巡查機制、破解部門各自為政的積弊,這些政策抉擇直接關係全港市民的生命安全,是關乎香港長治久安的核心考驗。公眾應將討論焦點從人事問責,及時轉移到這些實質的制度改革議題上。

依法進行行政問責

報告肯定會揭示公務員團隊的行政失當,行政問責勢必展開。香港處理公務員紀律有長期沿用的法定程序,必須經過調查和核實證據才能作出處分,不能追求即日結果。公眾應給予政府合理時間與空間,讓整個行政問責過程公平公正。期望特首設立的「部門首長責任制」能夠高效完成有關工作,做到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