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再次裁定,甘迺迪表演藝術中心董事會不得在未經國會批准的情況下,將特朗普的名字刻上外牆或用於命名廣場。由特朗普挑選的董事會隨即關閉中心進行翻修。一邊執意要刻名字,另一邊堅稱非法。這場持續近一年的改名風波,表面爭的是個名字,其實撕扯的是政治當中更深的分界線。
從法律上看,答案並不模糊。甘迺迪中心由國會1964年立法命名,以紀念遇刺的前總統甘迺迪。法官庫珀在94頁的裁決書中寫道:「國會賦予甘迺迪中心這個名字,只有國會才能更改它……董事會單方面將甘迺迪中心更名在特朗普總統名下,超越其法定許可權」。
換言之,這不是「特朗普能不能被紀念」的問題,而是「誰有權決定聯邦級別紀念物」的問題。民主黨眾議員貝蒂在去年12月更名決議通過後即提起訴訟,其核心主張一以貫之:董事會沒這個權力。
特朗普方面的策略則顯得迂迴。既然正式更名被法院封堵,董事會今年8月換個路子,投票決定在外牆添加「由唐納德˙J˙特朗普總統修復和翻新」字樣,並將廣場命名為「特朗普廣場」。
這種以修繕者之名留痕的做法,又被法官堵死了:「未經國會批准,不得在甘迺迪中心為特朗普或任何其他人或任何事物設立紀念碑」。
普通人都可以在寺廟、學校捐款留名,雙方本不必如此劍拔弩張。真正讓此事持續升溫的,是甘迺迪中心作為「國家文化中心」的象徵性。中心1971年啟用,承辦世界一流的音樂、歌劇、戲劇與舞蹈演出,被視為美國國家文化殿堂。將特朗普的名字置於甘迺迪之前,在甘迺迪家族和民主黨人看來,不僅是對一位已故總統的冒犯,更是一種國家文化符號的政治宣示。
甘迺迪侄孫喬表示:「正如無人能擅自重新命名林肯紀念堂,這座藝術殿堂同樣不容更名」。
馬里蘭州民主黨眾議員德萊尼更進一步,提出《聯邦財產完整法案》,試圖從立法層面禁止以任何現任總統的名字命名聯邦資產,等於把甘迺迪中心的個案拔高為一項普遍性原則。特朗普陣營的說法則截然不同,白宮新聞秘書萊維特稱更名源於特朗普「為拯救這座建築所作的非凡貢獻」,特朗普本人則將法院的裁決歸咎於「民主黨人更關心怎麼反對我」。
這場爭議的本質,早已超越了對留不留名的執念,成為一場關於誰有權定義美國國家象徵、誰有權決定公共記憶載體的政治角力。法院給出了裁決,但政治層面的對峙遠未結束。司法部已經提出上訴,案件可能最終訴至最高法院。
甘迺迪中心外牆的那塊篷布之下,究竟會刻上誰的名字,或者甚麼都不刻,答案或許要等到大法官們落槌的那一刻。無論結果如何,這座藝術殿堂過去一年來所經歷的撕裂,已經在公共文化領域留下了一道不易彌合的傷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