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子機場入境藏13萬元私煙 判囚4個月及罰款

2026 年 8 月 21 日

內地男子機場入境藏13萬元私煙 判囚4個月及罰款

一名內地男子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因管有未完稅香煙及未有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而被判罪成。海關人員在其行李中檢獲大批未完稅香煙,案件反映海關對打擊私煙活動的執法決心,相關判刑亦被認為具有阻嚇作用。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28歲內地男子於香港國際機場入境時,被海關人員在其個人行李內檢獲共29,000支未完稅香煙。
  • 該批未完稅香煙估計市值約13萬元,應課稅值約9.5萬元。
  • 該男子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判處監禁4個月及罰款1,000元。
  •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相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海關執法過程

海關人員於8月1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該名抵港的內地男旅客,並在其行李內發現該批未完稅香煙,該男子隨即被捕。案件於翌日(8月2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審理。

海關回應與提醒

海關對法庭的判刑表示歡迎,指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有關罪行的嚴重性。海關重申,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未完稅香煙均屬違法,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