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狗咬狗事件 52歲男狗主被控未妥善管控大型犬隻 明提堂

2026 年 8 月 19 日

元朗狗咬狗事件 52歲男狗主被控未妥善管控大型犬隻 明提堂

元朗日前發生狗咬狗事件,一隻混種西班牙藏獒因未受妥善管控,導致其他狗隻傷亡。漁護署已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對涉事狗主提出檢控,案件將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事件突顯了大型狗隻管養人必須嚴格遵守牽引規定的重要性。

本文核心內容:

  • 漁護署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控告一名52歲男子沒有妥善管控大型狗隻。
  • 該男子涉嫌在7月和8月期間,至少兩次未在公眾地方穩妥牽引其狗隻,導致其狗隻襲擊三隻狗,造成一傷兩死。
  • 案件將於8月20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漁護署正跟進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控其他控罪。
  • 涉事狗隻「拉里」現由漁護署管養並接受觀察,將進行性情評估以決定處理方式。

法例規定與執法行動

漁護署強調,所有狗隻畜養人必須在公眾地方以帶牽引或以其他方式控制狗隻,不可對其他人或動物造成滋擾或傷害。根據法例,大型狗隻(體重20公斤或以上)更必須以長度不超過兩米的狗帶牽引。署方已加強狗隻牌照巡查,並針對違規行為嚴正執法,以保障動物健康及公眾安全。

法律後果與未來方向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漁護署表示會與律政司緊密合作,做好調查和檢控工作。署方亦正檢視現行罰則的阻嚇力是否足以打擊畜養人不負責任的行為,並會聯同動物福利機構加強教育及提供犬隻訓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