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旬男子在巴士上層非禮前座女學生,過程被途人拍下並在網上流傳。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最終被判處監禁四個月。本案涉及巴士非禮事件,突顯了公共交通工具上的安全問題。
本文核心內容:
- 被告胡耀成(65歲,五金銷售員)承認於2026年6月5日,在旺角一輛九巴上層猥褻侵犯一名女學生。
- 案發過程被途人用手機拍下並上載至社交媒體,警方其後翻查閉路電視並在港珠澳大橋拘捕被告。
- 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辯方曾求情指被告已還押2個月並願意接受心理治療。
- 女事主X向警方表示,案發時感覺到有不明人士觸摸其腋下數秒,感到非常害怕。
案情經過與被捕過程
案情指,當日有途人目睹被告登上巴士後,在巴士上層從後伸手非禮前座女學生X的胸部、背部及腋下等部位。該名途人隨即用手機拍下過程,並將影片上載到網上社交媒體,事件因而在網絡上廣泛傳播。事主X當時感到非常害怕,她回家後獲警方接觸。X向警方透露,案發時她感覺到有不明人士觸摸她的腋下數秒。
法庭判刑與求情理由
被告胡耀成早前承認猥褻侵犯罪,案件編號為WKCC2663/2026。辯方在判刑時引述心理及背景報告指,被告已向感化官坦白招認以往的同類案底,並表示願意接受心理治療。辯方又指,被告已還押2個月,已汲取教訓,其坦白認罪亦省卻了事主出庭作供的程序,因此希望法庭能予以輕判。然而,主任裁判官蘇文隆經考慮後,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案件由法庭記者黃巧兒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