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駁回恒大屯門樓盤「緹岸」發展商福彩發展的禁制清盤呈請申請。案件涉及福彩發展被指拖欠恒大子公司創盈財務逾1.7億元債務,法官認為原告未能就涉案債項提出真誠爭議,且考慮到其整體債務狀況,允許提出清盤符合公眾利益。
本文核心內容:
- 原告福彩發展有限公司為屯門「緹岸Ocean Camino」發展商,項目有近2,000個住宅單位,截至今年2月仍未全數售出。
- 被告創盈財務有限公司為中國恒大附屬公司天基控股間接持有的全資附屬公司,曾為促進緹岸銷售,向買家提供補貼按揭。
- 法官指福彩發展除涉拖欠創盈財務1.7億元外,亦疑拖欠地產代理2.3億元及銀行債務1.2億元。
- 法庭駁回福彩發展的禁制申請,但暫緩命令28天,以待原告進一步考慮及可能協商;原告須支付訟費。
案件背景與協議爭議
判詞指出,約2019年4月,恒大及天基決定透過創盈財務向潛在買家提供按揭貸款融資,以促進緹岸單位銷售。創盈財務向買家提供條款優惠的「補貼買家按揭」,例如長達24個月的免息期及9成按揭,令其須以較高利率借入資金,因此福彩發展須向創盈財務報銷因提供該按揭而產生的所有成本。此項提議在2020年12月透過恒大內部合同審批申請獲批。
法庭裁決理由
法官考慮雙方陳詞後,認為福彩發展未能有效地就涉案債項提出真誠爭議。相關債項曾重複地獲原告確認,雖然原告方指簽署及批核相關《按揭補貼協議》的人士當時並非原告董事,但雙方代表有電郵和微信訊息來往,原告亦的確因該協議獲益,而董事會也可授權該人簽署協議。此外,原告直到恒大及天基清盤為止,一直由天基處理營運。
判詞亦指,即使原告現時有7,900萬的資金儲備,但被告方指稱的1.7億元,另有地產代理公司入稟追討原告2.3億元,原告又涉拖欠1.2億元銀行債務。在此情況下,允許被告向法庭呈請原告清盤是符合公眾利益,縱使潛在的清盤消息可能對緹岸單位價值造成影響,但緹岸與恒大的關係及恒大的清盤早已被廣泛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