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撓移民執法訴訟 政府撤案敗訴率超高

2026 年 7 月 19 日

特朗普政府在全國大規模移民執法行動中,以襲擊或阻撓聯邦人員罪名起訴逾550名示威者及移民,但媒體調查發現,已處理的400多宗案件中,近半最終遭撤銷、由檢方放棄,或被告獲判無罪,部分案件更涉及執法人員先動武、銷毀證據及向法庭失實陳述。

《紐約時報》查閱所有相關案件的法庭文件及聆訊紀錄,並訪問證人和聯邦官員、檢視多段現場影片,發現558宗案件中,191宗被撤銷,22名被告經陪審團審訊後判無罪,246人認罪,僅4人被陪審團定罪,另有95宗仍待處理。相較聯邦刑事案件逾9成被告通常認罪或定罪,這批案件的失敗率異常高。

調查指出,政府主要引用《美國法典》第18篇第111條起訴,該條文禁止以武力襲擊或阻撓聯邦人員,最高可判監20年。政府擴大解讀該條文,將拍攝、尾隨執法人員、鳴笛、吹哨或高喊移民執法人員到場警告的人士拘捕並起訴,逾20宗案件並無任何身體接觸指控。

在數十宗案件中,影片及法庭紀錄顯示,聯邦人員率先推撞、撲倒或施放胡椒噴霧,被告其後成功說服法庭自己只是自衛。逾100宗案件沒有執法人員受傷,至少7宗所稱傷勢更由人員自己或同僚造成。另有65宗案件在檢方須向大陪審團或法官提交證據前,被迅速撤銷或降級,前聯邦檢察官形容情況罕見,反映部分案件本不應提出。

法官亦在逾30宗案件中批評檢方或執法人員銷毀、隱瞞證據,以及誇大甚至作出不實陳述。

加州聖伯納丁諾一宗案件中,聯邦人員在辯方要求保留涉事車輛供專家檢驗後,仍立即修理其中一輛政府車,法官因此撤銷一項控罪,並指事件反映「日益嚴重的證據處理不當模式」。

國安部表示,針對聯邦執法人員的暴力與威脅大增,刑事轉介增加並不意外。司法部則稱,檢察官有責任優先處理這類案件,部分撤控或降級是因個案出現減輕因素,或被告已遭遣返。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