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以卡式爐氣罐炸毀ATM盜竊未遂 庭上虛構同夥遭判監六年

2026 年 6 月 20 日

上海男子以卡式爐氣罐炸毀ATM盜竊未遂 庭上虛構同夥遭判監六年

上海發生一宗離奇的銀行ATM爆炸盜竊案。一名男子企圖使用俗稱「邊爐氣」的卡式爐氣罐炸毀ATM出鈔口,意圖盜取現金。雖然爆炸造成機具損壞,但內部34萬餘元人民幣現金完好無損,男子最終空手而回。警方憑藉閉路電視及物證迅速破案,但該男子在法庭上仍編造虛構朋友作案等荒謬說辭,最終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

本文核心內容:

  • 2025年1月18日凌晨,上海閔行區一名男子黃某使用卡式爐氣罐(邊爐氣)引爆銀行ATM機。
  • ATM機內共有34萬餘元人民幣現金,爆炸後現金完好無損,但機具本身造成約1.5萬元損失。
  • 黃某在法庭上聲稱是一名虛構的「張姓朋友」作案,但無法提供任何聯絡方式,說法被法官駁回。
  • 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認定黃某盜竊罪成,屬犯罪未遂但涉案金額特別巨大,且拒不認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罰金一萬元。

離奇爆炸案發經過

據內地媒體報道,案發於2025年1月18日凌晨近5時。閉路電視畫面顯示,嫌疑人黃某身穿黃色外套、蒙面進入上海閔行區一間銀行的ATM房。他將自己的銀行卡插入ATM並輸入密碼,待出鈔口打開後,將一個裝有邊爐氣的白色包裹塞入並點燃,隨後離開。一分鐘後,ATM機發生爆炸並冒出濃煙。火勢熄滅後,黃某折返,試圖從殘破的出鈔口中取出現金但未能成功,最終空手逃離。

法庭上的荒謬辯解

警方通過現場證據及閉路電視,在黃某租住處將其拘捕,並搜出作案同款外套。然而在閔行區人民法院審理時,黃某堅拒認罪。他編造說辭,宣稱案發當日是一名一年前在網上認識、只知姓張的「好兄弟」借用其外套和銀行卡作案,甚至連手機上的作案工具搜尋紀錄也推諉是對方趁其不備時使用。法官當庭質問該「朋友」的具體資訊,黃某僅回答「不知道」,電話號碼也已刪除。

法院判決與法律依據

法官指出,黃某將銀行卡及密碼交給一個連基本資訊都不知道的人,完全違背常理。法庭結合物證、人證,認定黃某為唯一作案者。法院審理後認為,黃某行為構成盜竊罪。雖然其最終分文未得屬犯罪未遂,但涉案提款機內裝有34萬餘元現金,涉案金額須按此認定,屬數額特別巨大。鑑於黃某在鐵證面前拒不認罪,主觀惡性深,依法不適用減輕處罰。最終,法院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一萬元;銀行可就機具損失另行提起民事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