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根據線報及深入調查,於區內展開掃黃行動,成功搗破一個位於大南街的懷疑賣淫場所。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涉嫌管理該場所的58歲本地男子,並檢獲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等關鍵證物,案件將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本文核心內容:
- 旺角警區特別職務隊於6月18日(周四)展開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
- 行動中突擊搜查大南街一單位,搗破一個懷疑賣淫場所。
- 一名58歲姓林本地男子涉嫌「管理賣淫場所」被捕,並已被落案起訴。
- 案件將於7月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行動詳情與檢獲證物
警方根據線報及經深入調查後,於周四(18日)在旺角區內展開代號「搜鷁」的掃黃行動。人員突擊搜查位於大南街的一個目標單位,成功搗破一個懷疑用作賣淫的場所。在行動中,警方於單位內檢獲一批證物,當中包括記帳簿、避孕套及毛巾等物品。
涉案男子被捕及控罪
警員在該單位內,以涉嫌「管理賣淫場所」的罪名拘捕一名58歲姓林的本地男子。該名被捕男子已被正式落案,控以一項「管理賣淫場所」罪。案件現已進入司法程序,將於7月3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首次提堂。
相關法例及刑罰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39條「經營賣淫場所」,任何人將任何處所、船隻或地方經營作賣淫場所;或管理、協助管理,或以其他方式掌管或控制該等用作賣淫的處所、船隻或地方,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監禁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