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周二(9日)裁定,阿拉巴馬州以氮氣窒息方式執行死刑違反憲法禁止「殘酷及非常懲罰」的規定,並永久禁止州政府以該方式處決死囚李(Jeffery Lee)。此項裁決使李原定於周四(11日)在阿拉巴馬州監獄執行的死刑被迫取消,也再度引發美國社會對死刑執行方式的爭議。
美聯社報道,作出裁決的是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馬克斯(Emily C. Marks)。值得注意的是,前一天上訴法院才推翻她先前認定氮氣處決符合憲法的裁決,但她隨後重新審視案件後,決定發布永久禁制令,禁止州政府以氮氣方式處決李。
阿拉巴馬州檢察長馬歇爾(Steve Marshall)辦公室表示,正在研究判決內容,並考慮包括上訴在內的各項法律行動。
馬克斯在長達26頁的判決書中表示,死刑案件幾乎都會面臨司法挑戰,即使州政府未來改採其他執行方式,也可能遭到法律訴訟。她指出,如果阿拉巴馬州採用行刑隊槍決,同樣可能面臨憲法爭議,因為沒有任何一種處決方式能完全免於挑戰。
不過,她也強調,美國憲法並未保證死囚能夠毫無痛苦地死亡,而人類生命被刻意終結時,也不可能完全排除痛苦風險。她認為,法院、死囚及州政府都必須面對這項殘酷現實,但即使如此,執行死刑的方法仍必須符合憲法規範。
馬克斯同時指出,阿拉巴馬州目前仍有注射毒針及電椅兩種合法死刑執行方式,因此李無權要求法院全面禁止州政府執行死刑。換言之,此次裁決僅限制氮氣處決,而非取消其死刑判決。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