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曾代理富裕人士的移民律師警告客戶,不要支付1.5萬元的申請費去申請特朗普宣傳的100萬元或200萬元的「金卡」簽證。他們指出,該簽證項目未經國會批准,目前正面臨訴訟,客戶的稅務問題也存在不確定性。7位服務於富裕客戶的移民律師或勸阻客戶申請「金卡」,要麼拒絕協助已申請的外國人,建議其考慮其他合法途徑來美。
《華盛頓郵報》報道,曾代表第一夫人梅蘭尼婭及其父母的移民律師懷爾德斯(Michael Wildes)勸阻潛在客戶,由於「金卡」計劃在法律上存在爭議,「如果接受他們的委託,將有違職業道德」。在上周代表外國投資者的移民律師參加的「投資美國」會議上,幾乎無人提及「金卡」簽證。「投資美國」協會的成員曾與國會議員溝通,被告知議員無意將關於「金卡」的行政命令寫入法律。
而針對「金卡」的訴訟文件顯示,在338份「金卡」申請中,只有165人實際支付了1.5萬元申請費,59人進入填寫國安部相關文件的階段。「金卡」申請人未必優先於EB-1或EB-2簽證申請人獲批。
律師沙阿(Mona Shah)的兩位客戶正在申請「金卡」。她意識到之前關於快速處理的承諾是「虛假宣傳」,已警告客戶「金卡」申請可能毫無結果。
移民律師克拉斯科(Ron Klasko)曾代理一位烏克蘭商人申請「金卡」。他向客戶解釋說,EB-5簽證需80萬元投資,可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提供永久居留權,且只能透過立法進行修改。而「金卡」簽證則需100萬元的投資,每位家庭成員需額外支付100萬元,可透過行政令取消。「金卡」和EB-5持有人都需就其全球收入納稅。本報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