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訊
去年雷斯(Jennifer Reisz)的女兒梅根(Megan)被家裡飼養的馬踢中胸部,送往佛斯盧縣(Fresno)一家醫院治療,由於傷勢嚴重,醫生用救護車將她送往12哩外的一級創傷中心搶救。
梅根後來返家養傷,收到了救護車公司寄來的2400元帳單,那是在家人投保的醫療保險計劃已經支付近2200元後的額外費用。身為律師的雷斯事後了解到,救護車公司不在其醫療保險計劃的網絡中,並且被允許向患者收取任何未覆蓋部分的費用,這種做法被稱作「餘額計費」(balance billing)。
據健康媒體KFF Health News報道,在州長紐森簽署的新法律下,從明年1月1日開始,地面救護車業者將被禁止這樣做。加州是第14個保護患者免於支付救護車的餘額計費的州。
2022年生效的聯邦法律以及比其更早實施的加州法律,基本上都禁止醫院護理和空中救護服務實施餘額計費,但不適用於救護車。然而病患對召喚哪家救護車公司、是否在其醫療保險網路中或收費多少等,完全沒有控制權。在加州,近四分之三的急救車服務都會產生網絡外的帳單。去年12月一項研究發現,加州救護車的平均意外帳單費用為1209元,高居全國之冠。
加州新法律適用於投保州政府監管商業醫療保險計劃的大約1400萬名加州人,限制非網絡救護車業者向病患收取的費用,不得超過網絡內救護車費用。
該法還對未投保患者的帳單制定上限,規定向其收取的費用不得高於加州政府醫療補助(Medi-Cal,俗稱白卡)或聯邦政府醫療保險(Medicare,俗稱紅藍卡)的費用,兩者以較高者為準。新法也禁止救護車業者和收債人,在最初寄出帳單後至少12個月內,向信用評級機構報告患者欠債或對其採取法律行動。
現有法律已經保護紅藍白卡受益人免受救護車意外收費的影響。新法不涵蓋投保聯邦監管的僱主資助醫療保險計劃的近600萬加州人。
立法分析指出,新法下患者首年估計每次緊急坐救護車平均節省近1100元,非緊急乘坐救護車亦可節省8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