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小心!加州僱傭法律禁止員工被錯誤分類(上)

圖為加州立法機關沙加緬度州府大廈。網絡圖

有加州雇主為了避免支付工資稅、最低工資或加班費,或為了規避勞工法中關於工資和工時的法律規定,會不恰當地將其雇員歸類為“獨立承包商(合同工)”。由此產生雇員錯誤分類的訴訟屢見不鮮。前檢察官、現任南加州知名審判出庭律師、亞凱迪亞市市長鄭博仁(Paul P. Cheng, Esq.)就提醒企業,加州勞工訴訟的代價高昂,且時間跨度久,法律一般對公司不利。所以,一定要隨時留意相關法律規定,必要時尋求專業法律意見,切莫有“不知者無罪”的僥倖心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得不償失。

1. 什麼是雇員被錯誤地歸類為“獨立承包商”?

當雇主雇用一名“雇員”身份的員工,但將他們視為“獨立承包商(或’合同工’)”時,就會發生雇員被錯誤歸類的情況,即使法律規定該員工實際上是一名雇員。在美國,將近 10% 的雇員被錯誤地歸類為獨立承包商。 近20%的雇主將雇員錯誤歸類為承包商。

2.獨立承包商與雇員的區分

獨立承包商通常是擁有自己的業務,並不止與一個客戶或“雇主”合作的個人。 加州法律針對“承包商(合同工)”及“僱員”有非常具體的定義。事實上,在加州有兩種測試可以確定員工是承包商還是雇員:

(1)第一項測試是“默認測試(default test)”,適用於幾乎所有加州工人,通常被稱為ABC測試。在ABC測試下,如果以下任何一項您的答案是否定的,則被歸類為獨立承包商並按1099報稅領取工資的工人,實際上則屬雇員:

A.員工在履行工作方面不受雇主的控制和指導(根據合同和正在完成的工作的實際履行)

B.員工從事的工作超出了雇主的正常業務范圍。 (例如,負責油漆裝修牙醫辦公室的油漆工可能為承包商,但軟件公司的程序員可能為雇員,不滿足此項要求。)

C.員工通常從事與自己工作性質相同的、擁有自己獨立的職業或業務。 (例如:畫家有自己的繪畫事業。但是,自由畫家不太可能滿足此要求。)

如果其中有一項您的答案是否定的,那麼該員工不是獨立承包商,而是雇員。

(2)第二項測試稱為“Borello測試(Borello Test)”

如果該員工從事的是《獨立承包商法》中專門指定的以下工作之一,Borello測試則可確定該員工屬獨立承包商還是雇員:

• 醫生、外科醫生、牙醫、足病醫生、心理學家、獸醫

• 保險經紀人

• 律師

• 建築師和工程師

• 私家偵探

• 會計師

• 注冊証券經紀人和投資顧問

• 直銷銷售人員

如果您從事以上職業之一,那麼該員工是否是獨立承包商將取決於以下問題:

• 您從事的工作類型是否與您的企業通常所招聘的工作類型不同。

• 雇用您的企業是否提供工具和設備,或者您是否應該自己提供工具和設備。 (這通常隻涉及非常昂貴的工具,而不是計算機、錘子等。)

• 您承擔了您所使用的工具和設備的多少費用。 (投資越貴/越大,您成為獨立承包商的可能性就越大。)

• 您的工作所需的特定技能。

• 您必須根據自己的管理技能在工作中獲利或虧損的機會有多大。 (如果你按工作任務和性質而不是按小時或工資領取報酬,你更有可能成為獨立承包商。)

• 您提供的服務預計將持續多長時間。 (服務期限越不確定,您越有可能成為雇員。)

• 您領取薪酬的方式是按小時/工資領取,還是按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領取。 (按小時/工資領取的員工更有可能成為雇員。)

在Borello測試下,確定員工具體是否被錯誤分類為獨立承包商相較困難。因為對以上問題的回答可能並不能明確辨別出員工的分類。如果僅在一個問題中更接近“獨立承包商”並不會自動使該員工成為獨立承包商,因為對於許多雇員來說,他們對一個或多個問題的回答可能會更“傾向於”承包商一邊,即使他們在法律含義上是屬於雇員。

本文由鄭博仁律師提供

南加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