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朋友問我,寧願跟壞人合作,還是跟蠢人合作?
我說如果免得過的話,壞人、蠢人都不合作。如果免不掉,一定要選擇,那我寧願跟壞人合作,不跟蠢人合作。壞人之壞,有得防備,蠢人之蠢,防不勝防。
壞人雖壞,智商和能力則不一定低,大家合作,只要他覺得你不笨,便也不致隨便使壞,加上你明知他壞,必然有防備,被他趁虛而入鑽空子機率也會降低,大家都心有顧忌,心思反而集中在要做的事情上面,把事辦成的機會也大。把事辦成了,皆大歡喜,若你還覺得他壞,不來往便是。
跟蠢人合作就沒這麼輕鬆了,好好一件事情,落在蠢人手\xf9堙A他必搞得錯漏百出,你把事情託付給他,結果幫他揩屁股比自己做事還累。選了這樣的人合作,如果是個懶蟲還好,若是個勤力人,比如那種自喻為「七.十一」(早七晚十一勤力工作)的蠢人,那就真是天大的麻煩。一個勤力的蠢人,必然具有難以想像的破壞力,要是攤上這樣一個合作對像,你不死也得剝層皮。
朋友之所以這樣問我,其實正身受其害,吃盡合作蠢夥伴的苦頭。他於是又問我,要是一個又壞又蠢的人,那又如何?我說既是蠢人,壞也會壞得很蠢,讓你一眼看穿,一眼看穿的壞,其實連防備都不需要,那算不得壞,終究還是蠢。
壞是人類共通的一種本性,容易了解。蠢則是獨有的資質,很難捉摸,防不勝防。
合作夥伴,當然要選可以了解的,知己知彼,百戰不怠。若是防不勝防,《孫子兵法》都救不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