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保障員工權利 僱員可查人事檔案

2026 年 10 月 7 日

據報道,紐約州僱員將更容易查閱自身的人事檔案紀錄。州長胡楚於9月初簽署《第S3460號參議院法案》,正式於《紐約州勞工法》中增設第210-B條。該項全新的人事檔案調閱法例將於11月8日生效,賦予公營及私營機構的現職與離職員工查看紀錄及提出爭議的權利。

《紐約郵報》報道,新法規定不論公營或私營機構的僱員,在提交書面申請後5個工作天內,即可獲准調閱自身的人事紀錄,惟每個日曆年以兩次為限。若僱主於檔案中加入任何新的負面評價或紀錄,包括影響任職資格、升職、調職、薪酬調整或紀律處分的內容,必須於歸檔後10天內通知員工,且該通知不計入每年兩次的調閱限額。離職未滿3年的前員工同樣享有此調閱權力。

若員工對檔案內容有異議,可與僱主達成協議予以刪除,或提交書面聲明闡明立場並附於檔案中。為防止僱主報復,法律規定每項違規行為將面臨由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執行的500至2500元罰款。紐約州由此成為全美第20個立法保障私營機構員工調閱人事檔案的州份。本報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