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首個小鎮警局獲訴

2026 年 8 月 28 日

本報記者孟莎紐約報道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與州長胡楚(Kathy Hochul)27日宣佈,對倫斯勒縣警長辦公室(Rensselaer County Sheriff)提起訴訟,指其未遵守紐約州日前通過的《地方警力、地方治安法案》(Local Cops, Local Crimes Act,LCLCA),要求法院下令該警局終止與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ICE)簽訂的「287(g)條款」合作協議。

根據《地方警力、地方治安法案》,紐約州地方政府和執法機構不得與美國移民及海關執法局新簽或繼續維持依據《移民與國籍法》第287(g)條款訂立的合作協議。該協議可授權地方執法人員執行部分聯邦民事移民執法職能,包括在特定情況下盤問、逮捕和拘留涉嫌違反聯邦移民法的人員。

該法由胡楚於今年5月簽署,要求已經簽有287(g)協議的地方執法機構在90天內啟動終止程序,截止日期為8月25日。屆時仍然有效的相關協議,根據州法將被視為無效且不可執行。

詹樂霞表示,所有執法機構都有責任遵守紐約州法律。倫斯勒縣警長辦公室已經獲得充分機會依法行事,卻選擇不予配合。她表示,此次訴訟旨在執行州法,並確保地方執法機構專注於保障紐約民眾安全的基本職責。

胡楚表示,遵守該法案「不是選擇」,倫斯勒縣未依法採取行動,因此州府將採取措施,確保當地警長辦公室履行州法規定的職責,「在紐約州,沒有任何人可以凌駕於法律之上」。

據悉,倫斯勒縣警長辦公室自2020年3月以來一直與海關移民執法局維持著287(g)合作協議。新法案生效後,州總檢察長辦公室(OAG)曾通知該機構有關新法的規定,並要求其說明協議狀態,但未收到協議已經或將在期限前終止的確認。

8月19日,詹樂霞辦公室依據紐約州《行政法》第63-E條發出傳票,要求該警局提供有關終止協議所採取行動的文件,但截至目前仍未收到協議已經終止的確認。州府還指出,倫斯勒縣官員曾公開表示有意拒絕遵守新法。

據州府稱,新法案生效前,紐約州共有12個執法機構與ICE簽有287(g)合作協議,倫斯勒縣警長辦公室是唯一尚未表明有意解除協議的機構。

紐約州此次要求倫斯勒縣最高法院下令其警長辦公室啟動287(g)合作協議的終止程序,並宣告該協議依據紐約州法律無效且不可執行。

至此,這也是新成立的「移民信任辦公室」(Office of Immigrant Trust)成立以來,依據新法採取的首項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