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上訴法院週一駁回一名原住民活動家,就英國國王查理斯三世涉嫌對原住民犯下種族滅絕罪所提出的起訴申請。
該名活動家表示,在用盡澳洲所有法律途徑後,將向國際刑事法院提出指控。
- 事件:原住民長者羅比・索普試圖對澳洲國家元首查理斯三世提起私人起訴,指控其犯下種族滅絕罪。
- 法院裁決:維多利亞州上訴法院駁回申請,為索普自2023年以來的第三次法律敗訴。
- 指控內容:指控國王與澳洲政府維持使原住民在社會經濟指標上處於不利地位的制度,構成種族滅絕。
- 法律障礙:英國君主在澳洲可能繼承了普通法上的主權豁免權,免於刑事和民事責任。
- 後續行動:索普計劃向澳洲高等法院上訴,若失敗則將案件提交至海牙國際刑事法院。
活動家誓言上訴至國際刑事法院
維多利亞州上訴法院的裁決,是68歲的原住民長者羅比・索普(Robbie Thorpe)自2023年嘗試在墨爾本地方法院對君主提起私人起訴以來的第三次法律挫敗。身為克勞塔通加隆人(Krautatungalung)的索普表示,他不期望在澳洲獲得公平審訊,並計劃在用盡國內法院所有選項後,向荷蘭的國際刑事法院(ICC)提出指控。
索普的案件指控,作為澳洲國家元首的國王,連同澳洲政府及其機構,通過維持在眾多社會經濟指標上使原住民處於不利地位的制度,正在延續種族滅絕。官方數據顯示,原住民約佔澳洲人口4%,但與其他澳洲人相比,他們壽命較短、健康狀況較差,且更有可能入獄或失業。
君主豁免權成法律焦點
此案的核心法律爭議在於君主豁免權。悉尼大學憲法律師安妮・圖米(Anne Twomey)指出,英國君主在英國享有所有刑事和民事責任的豁免權,此豁免權很可能已被澳洲繼承。澳洲作為前英國殖民地,至今仍承認英國君主為其國家元首。
除了可能繼承的普通法豁免權,君主還根據國際習慣法以及澳洲本地法規,如1985年《外國國家豁免法》和1967年《外交特權和豁免法》,享有主權豁免權。
儘管國際刑事法院不承認國家元首豁免權,但個人無法直接在該法院提起私人起訴。澳洲國立大學國際法律師唐・羅斯韋爾(Don Rothwell)解釋,最常見的途徑是個人向ICC檢察官辦公室提供證據,再由檢察官決定是否尋求起訴,類似針對俄羅斯總統普京和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的案件處理方式。
來源:美國廣播公司新聞網
封面來源:(檔案照片)2026年6月3日,羅比·索普在澳洲墨爾本維多利亞州最高上訴法院外發表演說。美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