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男董事被裁定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案情指,他在2018至2019年間,慫使時任貿易發展局助理經理的女性友人,洩露網上商貿平台優化項目的招標機密資料,包括評核準則及其他標書內容,以助其公司獲取涉款逾230萬元的合約。
本文核心內容:
- 被告周恒業為AF Trinity Technologies Limited (ATTL)董事兼股東,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 同案女被告梁瑞盈,時任貿發局助理經理,早前已承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判監3個月、緩刑2年。
- 裁判官林子康指出,被告曾發訊息要求查看其他供應商的技術建議書,此舉構成鼓勵及慫使行為失當。
- 涉案的網上商貿平台優化項目招標金額超過230萬元。
案情:洩露招標機密助公司中標
控罪指,被告周恒業約於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3月28日期間,協助、教唆、慫使或促使公職人員、時任貿發局助理經理梁瑞盈,在擔任公職期間作出失當行為。具體行為包括向周泄露項目的招標機密資料、在招標期間協助周草擬和編製ATTL的技術建議書及協助預備口頭簡報、以及向貿發局隱瞞ATTL會將項目的部分工作分判予另一間公司。
裁判官裁決:訊息構成慫使
裁判官林子康裁決時指出,雖然控方針對周的證據有限,且女被告最初是主動洩露機密資料,但周在2019年2月26日曾向梁發送語音訊息,詢問「有冇得睇下其他人嘅proposal」。梁隨即向他發送了三家競標商的技術建議書。裁判官認為此舉已構成鼓勵及慫使的效果,後來梁亦花大量精神協助周,嚴重破壞招標制度,周也必然意識到梁的行為達到嚴重失當的程度,故裁定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及案件押後
辯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求情時指,被告過去奉公守法並參與公益服務,案件發生約8年前,對他造成很大影響,重犯機會低,希望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被告續准保釋,以待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案件編號為ESCC532/2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