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坤 起訴網紅官司贏了

2026 年 9 月 16 日

楊坤

近日,楊坤起訴網紅「四川芬達」網絡侵權案終審維持原判,判賠31.5萬元。該帳號以侮辱性模仿博流量,粉絲漲至170萬。楊坤申請強制執行後,對方道歉,賠償款將全額捐贈公益,用於幫扶孤獨症群體,彰顯維權邊界與尊重底線。

「四川芬達」是由蔣某、李某二人運營的搞笑類自媒體帳號。2024年起,該帳號轉型模仿秀,將目標對準歌手楊坤——刻意穿著楊坤標誌性的黑色皮衣、戴墨鏡,直播背景板上P制近似《中國好聲音》的LOGO,複刻「32場演唱會」梗及導師造型,並使用「拉布拉阿坤」「黃燜雞米坤」等侮辱性諧音梗,以誇張扭曲的表情動作博取流量。

楊坤方最初僅通過平台投訴要求對方停止侵權,但「四川芬達」收到提醒後非但沒收斂,反而變本加厲發布更多惡意內容,甚至將收到法院傳票當成「流量密碼」,直播人氣水漲船高,還發布了被網友解讀為嘲諷楊坤的歌曲《你禮貌嗎》。該帳號粉絲量從被起訴前的約35.9萬暴漲至超170萬。

楊坤曾經發長文回應稱,對方是「打著模仿旗號發布侮辱醜化的視頻」,完全脫離了模仿的範疇,起訴針對的是「網絡施暴者」而非「藝術模仿者」。

2025年2月14日,北京互聯網法院正式立案。經兩次開庭審理,法院於2025年10月30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四川芬達」的內容具有明確指向性,包含侮辱、貶損元素,構成對楊坤名譽權的侵害,判令二被告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精神損害撫慰金及維權合理開支共計31.5萬元。

二位被告不服提起上訴。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於2026年2月11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終審判決生效後,二被告仍未按期履行判決義務。楊坤依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直至2026年9月11日,「四川芬達」終於發布道歉視頻,承認」創作分寸失守,言語和演繹失當」,並表示「發自內心感到愧疚和抱歉」。

楊坤工作室同日宣布,待法院完成賠償款劃付後,該筆31.5萬元款項將全額捐贈給公益組織,用於幫扶孤獨症群體及其家庭,捐款完成後將另行發布捐贈公示。

正如他此前所說,這場官司要的不是錢,而是一個讓所有靠惡搞他人賺取流量的人看清的信號:模仿有邊界,尊重是底線。

楊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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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芬達」是由蔣某、李某二人運營的搞笑類自媒體帳號。網上圖片
■「四川芬達」是由蔣某、李某二人運營的搞笑類自媒體帳號。網上圖片
■四川芬達經常侮辱性模仿楊坤博流量。網上圖片
■四川芬達經常侮辱性模仿楊坤博流量。網上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