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有食肆犬隻因被投訴為懷疑格鬥狗隻,遭漁護署帶走調查,事件引發網上討論。漁護署其後證實,該犬隻經獸醫師鑑定為「比特鬥牛㹴」,屬於法例規管的格鬥狗隻。根據《危險狗隻規例》,狗主必須為該犬隻完成絕育,並接受署方監督的培訓,學習如何管束危險狗隻,方能領回飼養。
本文核心內容:
- 漁護署接獲投訴後,於8月26日在赤柱一食肆帶走一隻懷疑格鬥狗隻。
- 經署方獸醫師鑑定,該狗隻確認為「比特鬥牛㹴」,為法例列明的四種格鬥狗隻之一。
- 狗主須在漁護署監督下為狗隻安排絕育手術,並接受培訓後才可領回犬隻。
- 食環署提醒,任何「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嚴禁進入獲准狗隻進入的餐飲場所。
漁護署跟進調查與規定
漁護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人員巡查時發現該隻懷疑屬格鬥狗隻品種的犬隻,遂將其帶返動物管理中心調查。署方正調查有關個案,如有足夠證據會依法提出檢控。漁護署嚴正提醒所有格鬥狗隻畜養人,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必須為格鬥狗隻佩戴指定頸圈,在公眾地方戴上口套,並用不超過1.5米的狗帶牽引。
法例對格鬥狗隻的管制
根據現行法例,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日本土佐犬、阿根廷杜告狗、巴西非拉狗及其任何混種狗隻。本港禁止進口、繁育、出售和無牌飼養格鬥狗隻。任何人管有格鬥狗隻而未能出示有效的絕育獸醫證明書,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呼籲狗主注意
食環署在社交平台發帖,為保障顧客及狗隻安全,特別提醒狗主及餐廳,任何「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均嚴禁進入獲准許可的餐飲場所。若食肆對入場狗隻品種有疑問,有權拒絕該狗隻進入。食環署呼籲狗主,若對愛犬品種或血統有所懷疑,為免觸犯法例,不應帶同該狗隻進入餐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