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期發生多宗狗隻襲擊事件,引發公眾對犬隻管理及品種規管的關注。漁農自然護理署接獲投訴後展開行動,根據《危險狗隻規例》對一隻被指為「格鬥狗隻」的十歲老狗進行調查,並要求狗主即時為其絕育,事件凸顯了法例執行與狗主認知之間的潛在落差。
本文核心內容:
- 漁護署於8月26日接獲市民投訴,指有人攜帶懷疑格鬥狗隻進入赤柱一間食肆,隨即派員巡查。
- 人員發現一隻懷疑屬格鬥狗隻品種的犬隻,將其帶返動物管理中心調查,並要求狗主為該狗隻進行絕育手術,否則須予扣押。
- 狗主表示,其飼養十年的犬隻品種為史丹福鬥牛㹴,性格溫馴,從無襲擊紀錄,並已緊急安排絕育手術以避免愛犬被扣留。
- 根據《危險狗隻規例》,格鬥狗隻包括比特鬥牛㹴等指定品種及其混種,必須絕育,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狗主質疑品種判定準則
狗主在社交平台發文詳述事件經過,指漁護署人員憑相片在赤柱找到她及其兩隻狗,經獸醫短暫檢查後,便聲稱其中一隻十歲大的狗「包包」為危險狗隻,需扣留在漁護署。狗主向人員解釋,其獸醫證明「包包」為史丹福鬥牛㹴品種,並非格鬥狗隻,且飼養十年間從無襲擊紀錄,但未獲接納。
署方要求絕育以免扣押
漁護署人員向狗主提出,必須即時為「包包」進行絕育手術,否則狗隻須被扣押。狗主為救愛犬,只能緊急尋找獸醫在數日內進行手術。她對署方要求感到徬徨,認為對一隻十歲老狗進行手術風險較高,並質疑僅因街坊投訴及一張相片便作出如此決定是否合理。
漁護署回應調查進展
漁護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正就有關懷疑非法管有格鬥狗隻的個案進行調查,如有足夠證據,會依法提出檢控。署方重申,根據法例,格鬥狗隻必須經由註冊獸醫進行絕育手術,狗主亦須持有有效的絕育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