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馬姆達尼昨(5日)宣布,市府已經向40多家出售非法電單車、電滑板的網上零售商發出禁令(cease-and-desist),要求他們停止出售非法產品,否則市府將採取法律行動。此類非法產品主要指的是速度可以超過法定限速的電單車和站立式電滑板,市府表示,這些產品近年來已成為眾多交通事故的罪魁禍首。
根據市府公告,此次執法對象包括販售非法高速電單車、站立式電滑板(stand-up e-scooter)及其他依法不得在紐約市道路上行駛的電動交通工具的42家網路零售商。市府表示,這些產品的最高時速、重量或其他安全規格超出紐約市法定標準,不得在市內合法販售或上路,但近年卻透過網路平台大量流入紐約市場。
市府指出,非法高速電單車及電滑板近年透過網路銷售快速增加,目前已占所有電單車及站立式電滑板騎士死亡事故的一半以上。統計顯示,2017年至2025年間,共有45宗涉及時速超過25英里的非法電單車致命事故,占同期所有電單車騎士死亡事故的54%;同期則有14宗涉及時速超過20英里的非法站立式電滑板死亡事故,占所有電滑板騎士死亡事故的52%。
馬姆達尼表示,每個家庭都希望親人出門後能平安回家,但當企業明知產品違法仍藉此牟利時,這樣的承諾便更難實現。他指出,自2017年以來,已有超過45人因騎乘非法高速電單車喪生,其中包括上周死亡的一名年僅17歲的紐約少年;另有超過14人因騎乘非法站立式電滑板死亡,包括今年稍早皇后區大橋發生的一宗致命事故。他強調,這些並非無法避免的悲劇,而是可以預防的生命損失。「今天,我們正式向網路零售商發出警告,如果繼續向紐約市販售危險且非法的交通工具,就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根據紐約市現行法規,下列產品不得在市內販售或於公共道路行駛:重量超過100磅或最高時速超過20英里的站立式電滑板;配備750瓦以上電動馬達或最高時速超過25英里的電單車;以及未配備並展示有效車輛識別號碼(VIN)的坐式電動機車(moped)。
市府表示,收到禁令後若零售商仍繼續向紐約市販售違法產品,每完成一筆非法交易,最高可被處以2000美元民事罰款。此外,執法人員若在市內道路發現違法車輛,也可依法予以扣押。本報記者榮筱箐紐約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