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州反工會法翻案 工會再受挫

2026 年 7 月 29 日

威斯康辛州上訴法院週三(29日)裁定,推翻去年認定州內《第10號法案》(Act 10)違憲的判決,使這項限制公務員集體談判權的法案維持有效。工會表示將繼續上訴,案件預料將交由自由派法官占多數的威州最高法院審理。

美聯社及《華盛頓時報》報道,由於2024年地方法院裁決在上訴期間一直暫停執行,因此此次判決不會改變現況。《第10號法案》過去15年來一直維持生效,公務員集體談判權仍受到嚴格限制。

《第10號法案》由時任共和黨籍州長沃克(Scott Walker)於2011年力推通過,當時引發持續數周的大規模示威,最多曾有約10萬人聚集威州議會大廈抗議,也讓威州成為全美工會權益爭議焦點。

法案規定,大多數公部門工會僅能就不高於通膨率的基本薪資調整進行協商,無法針對福利、工作條件等議題集體談判,同時取消工會會費自動代扣制度,要求工會每年重新取得會員認證,並提高公務員自付的醫療保險及退休金費用。法案實施後,威州工會會員人數大幅下降。

支持者認為,法案賦予地方政府更多管理權,有助控制人事成本,避免學校及地方政府因人事支出增加而陷入財政困境。反對者則批評,法案削弱公務員權益,加劇教師及公職人員流失,損害教育及公共服務品質。

這宗訴訟由7個工會及3名工會領袖提出,主張法案豁免消防員及部分公共安全人員適用限制,違反州憲法保障的平等原則。不過,由3名法官組成的上訴法院合議庭以2比1裁定,相關規定並未違反州憲法,因此推翻地方法院去年底的裁決。

工會發言人布雷(Christina Brey)表示,工會仍對勝訴有信心,正研究所有法律途徑,將持續爭取恢復公務員完整、公平的集體談判權。

沃克則讚揚判決是威州納稅人的重大勝利,認為地方政府應保有控制人事支出的權力。

新聞及封面圖片來源:2011年2月19日,美國州、縣和市政僱員聯合會(AFSCME)成員在威斯康辛州麥迪遜市的州議會廣場遊行。美聯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