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消協約談15間航企及售票平台 要求限期整改機票超賣問題

2026 年 7 月 27 日

京津冀消協約談15間航企及售票平台 要求限期整改機票超賣問題

針對航空業常見的機票超賣問題,京津冀三地消費者協會近日聯合約談了15間航空公司及線上售票平台,要求限期整改。此舉旨在保障旅客知情權與合法權益,並針對超賣規則的透明度、現場處置流程及賠償標準提出具體要求。

本文核心內容:

  • 京津冀消協約談了10間航空公司及5間線上售票平台,要求於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
  • 被約談的航空公司包括中國國際航空、南方航空、東方航空、海南航空、廈門航空、天津航空、四川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及河北航空。
  • 被約談的線上售票平台包括同程、攜程、飛豬、去哪兒及美團。
  • 消協特別指出,約談前曾嘗試聯繫春秋航空,但未能接通人工客服,發函亦未獲回覆。

超賣為業內常見策略

業界人士解釋,機票超賣是航空業基於大數據預測乘客臨時取消行程概率的常見商業策略,旨在確保飛機載客率。內地航空公司的超賣比例一般介乎千分之五至百分之三之間。當實際報到人數超過可用座位時,便會導致部分已購票乘客無法登機。

四大整改要求明確

京津冀消協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民航規定,提出四項整改建議。首先,要求線上購票渠道在售票前以醒目方式獨立公示超賣規則、處置流程及現金補償標準。其次,發生超賣時必須優先徵集自願放棄座位的旅客,不得強制拒載,並需建立對長者、孕婦等特殊旅客的優先保障機制。第三,因超賣導致無法登機,航空公司須提供全額免費退改簽,公開階梯式現金補償標準,並對當日無法成行的旅客提供免費食宿及接送。最後,要求航司與平台確保投訴渠道暢通,明確處理時限並實現系統資訊互通。

專家建議乘客維權步驟

有專家提醒,乘客若遇到超賣情況,應妥善保留電子機票、登機證及因延誤產生的額外費用單據,並要求航空公司開具註明因「超賣」拒載的書面證明。如需過夜,可要求航空公司提供免費酒店住宿及機場接駁交通,同時切勿隨意簽署放棄追訴權利的文件,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