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開平發生一宗涉及一歲半男童的傷害致死案件,男童疑遭生父女友傷害,最終導致肝臟、胰腺及腸破裂死亡。案件揭發後,男童生父向涉案女友簽發刑事諒解書,引發社會爭議,生母則堅決反對諒解並質疑前夫責任。
本文核心內容:
- 一名一歲半男童於2025年11月9日死亡,法醫鑑定死因為肝臟、胰腺及腸破裂。
- 男童生父的女友郭某被指在2025年11月6日及8日,三次腳踢男童腹部。
- 案發一個月後(2025年12月16日),男童生父單方面向郭某發出刑事諒解書。
- 男童生母謝女士強烈反對諒解,並質疑前夫應被追究刑事責任。
案情經過與爭議
根據生母謝女士提供的起訴書,自2025年8月底起,郭某辭去工作專職照顧男童,期間曾多次以捏、掐、打等方式傷害男童。2025年11月6日及8日,郭某三次用力腳踢男童腹部,最終導致男童死亡。謝女士表示,當日若非她及時趕到醫院,男童遺體或已被火化,案件將難以追責。她隨後報警,警方於同日拘捕郭某。
諒解書的法律效力
案發後,男童生父李先生單方面向郭某發出刑事諒解書。他解釋當時並不知道孩子是被踢死,以為對方真心對待孩子,並非故意傷害。謝女士不接納此解釋,認為郭某可能長期虐待孩子,並質疑前夫應作為從犯被追究。檢方曾擬以「故意傷害致死」起訴郭某,但謝女士認為行為屬「故意殺人」。
法律專家分析
有律師指出,生父單獨簽署的諒解書雖具法律效力,但因生母強烈反對,僅屬「部分諒解」,法院從寬量刑的效果會明顯削弱。量刑核心仍取決於犯罪手段的惡劣程度。此案至今仍在司法程序中,暫未有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