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政協原主席戴北方涉嚴重違紀違法 遭開除黨籍

2026 年 6 月 22 日

深圳政協原主席戴北方涉嚴重違紀違法 遭開除黨籍

深圳市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戴北方因嚴重違紀違法,經中共中央批准,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後,決定開除其黨籍。調查發現,戴北方涉及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收受禮品、在幹部選拔中為他人謀利,以及利用職權進行權錢交易並收受巨額財物等多項問題。

本文核心內容:

  • 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深圳市政協原主席戴北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 戴北方被指喪失理想信念,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 調查指其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戴北方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嚴重違紀違法行為詳情

根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的調查結果,戴北方喪失理想信念,忘卻初心使命,對組織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他同時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接受宴請。在組織原則方面,他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廉潔底線失守與涉嫌犯罪

調查進一步指出,戴北方廉潔底線失守,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且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他目無法紀,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其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處分與後續法律程序

依據相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戴北方開除黨籍處分。同時,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並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已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並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