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A

2026 年 5 月 28 日

許芷茵

李家鼎宣布委託細仔李泳豪為執行人,代辦日後一切財務及生活事務,好讓自己安享晚年。我希望他在作出這番公開交代的同時,亦辦理了名為「持久授權書(Enduring Power of Attorney,簡稱EPA)」的法律文件。一旦日後出現爭拗,娛樂版的報道始終留下可供乘虛而入的灰色地帶,唯有白紙黑字、按程序提交高等法院處理的文件,才是一錘定音的保障。

「持久授權書」與一般授權書不同,後者會在授權人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失效,而持久授權書卻是為了「撐到最後」而設的預先規劃工具。授權者必須在仍然清醒、具備精神行為能力時,先委任信任的人代為處理財務和財產事務,即使日後因失智、腦退化、失去意識、疾病或意外而失去決策能力,持久授權書仍然繼續有效。

真實故事參考:掌舵人昏迷,家人沒有權限調動資產,未能負擔高昂醫療費用,令病人錯失本來可承擔的治療安排。EPA的另一個好處,是可以在授權人的預設指示框架中,讓受託人動用相關資產,為授權人應付醫療支出及其他生活需要。換言之,這不只是「有人幫手管數」,更保證資產只可用於授權人身上,例如支付醫療帳單、安排護理、處理日常開支等。受託人可代為收租、管理銀行戶口、作出投資決定,但所有安排都必須以授權人的利益為依歸。

訂立EPA必須趁當事人仍具備精神行為能力時辦理,並使用法定格式,由註冊醫生及律師見證簽署。

待日後失去精神行為能力時,把已經準備好的文件遞交高等法院申請註冊,便可正式生效,多多少少為盜用信用卡、偷簽支票、清空銀行戶口等行為設下一重關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