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智華
上周六娛樂版頭條又是姜濤,但並非演唱會、拍片或廣告,而是——P牌期間三犯交通例,P牌被釘,須重考路試。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所謂錯就認,罰就企定,絕不會因為你是明星而有異。大家一定記得當年謝霆鋒也因交通事件而受到極深刻教訓,遠大過當時佢能想像的。
姜濤乃一位值得支持的年輕藝人,形象好,曝光時有禮大方,天分也不錯,加上觀眾緣出眾,種種客觀優勢配合下,很快已獲得萬千寵愛,年年生日的「姜濤灣」,氣勢嚇人。
天天活在這種不尋常的擁戴下,一個20多歲的年輕人,是很難分分鐘清醒,自我約束,懂得理性分析一切發生的,然後規行矩步。
小弟數十年傳媒生涯,見盡不少火速爆紅的歌星及DJ,很快已沒法心理平衡,由陳百強到張學友,再到謝霆鋒及陳奕迅、鄭中基等等,皆做出過不少「儍事」。
我管香港電台第二台時,旗下DJ個個當紅,香港電台門口日日夜夜有數百粉絲尖叫、追車,唱片公關大員也會甘詞厚幣作出種種引誘,個別把持不定者,開咪時會以為自己是「神」,弄出這樣那樣的負面新聞。
所以,作為管理人,就要日日夜夜對這些「天之驕子」作出心理輔導,需要時,也會加以分析,甚至訓斥,將飄飄然升到半空者拉返落地,一切皆為佢哋及機構好而出發。
姜濤是藝壇洪流中的一位極具潛質的年輕偶像,必須認知自己樹大招風。一個普通人,不小心駕駛、衝紅燈及冇掛P牌,不會是報章頭條,但佢就會,點解?希望佢背後的傳媒機構管理人及經理人,捉佢關埋門慢慢分析。今次的「犯法」,尚不算嚴重,但若不知警惕,下次就冇咁好彩㗎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