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骨雞翅」是雞塊?美法官幽默裁決:原告論據「骨頭上沒肉」

2026 年 2 月 18 日

美國伊利諾州一名聯邦法官裁定,知名連鎖餐廳「水牛城狂野雞翅」(Buffalo Wild Wings)可繼續使用「無骨雞翅」作為菜單名稱,駁回了一名消費者指控其名不符實、本質是雞塊的欺詐訴訟。

    本文關鍵實體與數據:

  • 訴訟地點:伊利諾州聯邦地區法院
  • 涉及公司:水牛城狂野雞翅(Buffalo Wild Wings)
  • 爭議產品:無骨雞翅(Boneless Wings)
  • 原告指控:違反《伊利諾州消費者欺詐法》(Illinois Consumer Fraud Act)
  • 法官裁決:駁回訴訟,但允許原告在3月20日前修改訴狀

「骨頭上沒肉」的法律論證

伊利諾州美國地區法官薩普(John Tharp)在一份長達十頁的裁決書中指出,儘管「無骨雞翅」本質上就是雞塊,但餐廳可以繼續使用該名稱。他裁定,原告哈利姆(Aimen Halim)的論點「骨頭上沒有足夠的肉」(not enough meat on its bones),意指其論據薄弱。

薩普寫道:「無骨雞翅並非一種小眾產品,消費者無需進行大量研究才能弄清真相。相反,『無骨雞翅』是一個已存在超過二十年的常見術語。」他還以雙關語補充,哈利姆未能「鼓動」(drum up,暗指雞翅部位「鼓槌」)足夠的事實來支持其訴求,並未合理指控理性的消費者會被此名稱所愚弄。

原告:我點的是去骨雞翅

這起集體訴訟由雞翅愛好者哈利姆於2023年3月提起。他指控「水牛城狂野雞翅」的命名違反了《伊利諾州消費者欺詐法》。哈利姆在訴狀中稱,他於2023年1月光顧餐廳時,期望得到的是「去骨的雞翅」,而非現在的產品。他主張,該產品應改名為「雞肉爆米花」(chicken poppers)等更貼切的名稱。

儘管訴訟被駁回,法官薩普仍允許哈利姆在3月20日前修改其訴狀,前提是他能提供更多自身經歷的事實,以證明餐廳存在欺騙行為。「水牛城狂野雞翅」方面未立即對此案回應置評請求。

在裁決中,薩普引用了俄亥俄州最高法院2024年的一項相關裁決來支持其觀點:「正如俄亥俄州最高法院最近所言,『一位食客在菜單上讀到「無骨雞翅」時,不會比相信該菜品是由雞翅製成更相信餐廳在保證菜品中沒有骨頭,就像一個人吃「雞柳條」時,會知道他吃的不是手指一樣。』」

來源:NBC News

封面來源:圖為費城一家 Buffalo Wild Wings 餐廳。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