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警察以警棍重毆16下 男子終於洗刷冤屈

一年半前,比利希爾(Billy Lee Hill)遭一名聖伯納汀諾警員以警棍猛擊16下,如今39歲、住在克雷斯萊恩的他仍表示,小腿至今疼痛難耐,無法久站,只能在友人餐館做些輕便工作。

然而,當與這起警民衝突相關的重罪控訴被撤銷後,希爾感到些許安慰。依據辯訴協商,他改以輕罪認罪,量刑為「已服刑期間」,今年10月下旬最後一項指控也正式撤案。《橙縣紀事報》報道,他在受訪時說:「終於鬆一口氣了。」

希爾的刑事辯護律師與聖伯納汀諾縣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未回覆置評,無法得知協商細節。當時毆打希爾的警員已遭停職;警察局長古德曼(Darren Goodman)指出,該員的行為違反警局政策。

希爾說:「一年多來,我被形容成企圖搶奪警員武器的罪犯,但真相終於大白。撤銷這些不實的重罪指控,加上局長承認他的員警違反政策,證明我從一開始所說的——那天我是受害者。這不只是我的勝利,也是對真相的勝利。」

事件發生於2024年6月6日,警方當時正在調查一起被盜摩托車案,在希爾上班的便利店 Kwik Stop Dairy(40街東段133號)停車場與他遭遇。

警方表示(希爾也承認)他與一名曾撞毀摩托車的嫌疑人描述相符;但在警員隨身攝影機畫面中,希爾否認偷車,稱自己的摩托車停在家中。本報訊

南加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