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靠炒外匯獲取差價利潤的無業漢,4年前涉在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的涼亭,持斧頭斬殺與他素未謀面的七旬翁。他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罪,案件今於5女2男陪審團席前開審。控方表明辯方不爭議被告在涼亭殺死死者的事實,但辯方稱被告患有分裂型人格障礙及精神分裂症,案發時神志失常,殺人行為只屬誤殺,惟控方並不接納,要求陪審團仔細考慮被告的殺人行為、被告殺人前後的行為舉止、被告知否他殺人是錯誤及非法行為等。
願認誤殺不獲控方接納
男被告萬日林被控於2021年8月5日,在新界屯門豐景園輕鐵站附近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謀殺張國炎。萬日林早前表示願意承認誤殺罪,惟不獲控方接納,控方續控以謀殺罪,辯方不爭議被告殺人事實,並以「減責神志失常」為抗辯理由,證明被告行為只屬誤殺。
路人發現死者浴血涼亭
控方開案陳詞提到,案發當晚9時許,路人經過屯門海珠路遊樂場內涼亭時,發現死者張國炎浴血躺臥在涼亭附近,路人遂報警求助。救護員到場發現死者頭骨破裂,有多處頸傷,已無任何反應,證實死者當場死亡。警方接報到場在附近一帶搜索,於距離現場300米外恒貴街遊樂場,發現被告頸上有血跡,手持突出木手柄的黑袋,警方因被告形迹可疑而上前截查,被告竟加速逃跑,警員追捕後制服及拘捕被告,並安排頸手受傷被告到屯門醫院治理。
警截停被告檢斧頭、摺鋸等
警方在被告的黑袋中找出一把總長50cm的紅色手柄摺鋸、一把總長24cm的黑色手柄刀連刀套、總長30cm的「何全利」牌斧頭等;上述物件的血跡經檢驗後發現有死者及被告的DNA。警方在恒貴街遊樂場繼續進行調查時,發現男公廁有多個血鞋印,特別在廁格內有大量血跡,經檢驗後發現男公廁的血跡與被告的DNA吻合。
被告認斬死吸煙男子後自殺未遂
被告進行錄影會面時稱,他當晚走到涉案涼亭,目睹一名陌生男人正在吸煙,他從後偷襲,用斧頭斬男人頸部,男人起初反抗,但被告繼續斬至男人無法反抗,最後在死者倒地後再補一刀,「確保成功殺死」該男人。被告稱他斬完後該男人已死亡,他隨即走到恒貴街遊樂場男公廁打算自殺,以摺鋸鋸頸及用刀割腕自殺,歷時至少半小時仍自殺不遂。
「天狼星人」指使殺人
被告亦憶述他見到警察追截他時故意逃跑,希望被警察開槍殺死,但警察沒有開槍,被告亦被拘捕。被告曾解釋無人指使他殺人,而是外星人「天狼星人」叫他殺人,原因「兩年後會公開」,而他自殺是因為「有啲嘢安排,要死咗之後去做」。法醫檢驗死者屍體後確認死因是頸部斬傷。
力爭以減責神志失常為由認誤殺
控方重申控方舉證需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認為控方證據已能證明被告的行為導致死者死亡、被告當時有意圖殺死死者或令死者嚴重受傷、被告殺人行為非自衛且非法。辯方的主要抗辯理由為減責神志失常(Diminished Responsibility),若辯方證明被告殺人時可能神志失常、神志失常與生俱來或源於疾病、神志失常大幅減低其殺人的精神意識責任,陪審團應裁定被告謀殺罪脫、誤殺罪成。
案件編號:HCCC421/2023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