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郵差扣押郵件 德州女房東狀告郵政總署

聯邦最高法院近日審理一宗關於郵政豁免範圍案件。德州一名房東指控當地的郵差故意在兩年間不投遞她及房客的郵件,導致帳單、藥物及車輛文件等重要信件無法送達,並造成房客搬離與租金損失。

根據美聯社報道,德州女房東科南(Lebene Konan)依照《聯邦侵權索賠法》(FTCA)提告,挑戰美國郵政總署(USPS)在「郵件遺失、誤投或疏失傳送」方面的豁免權。司法部在上個月口頭辯論中警告說,一旦聯邦高院支持科南 ,可能引發大量指控郵差故意漏投的訴訟。

一些大法官對此表示擔憂,並舉例民眾可能因未給小費或家中有狗就認定郵差故意不送信,也有人質疑若訴訟激增,郵資是否會因此大漲。

科南的案件起於她發現某租屋處信箱鑰匙被郵政人員無故更換,使她無法代收房客的郵件。即使她提交產權證明並獲郵政稽查單位指示恢復遞送,但郵件仍持續遭延誤或被標示為「退回寄件人」。科南更指控郵局員工因不滿她是非裔且擁有多處房產而故意阻撓投遞。在多次投訴無果後,科南決定提告。

聯邦地方法院最初以郵政豁免為理由,駁回了科南的部分索賠,但上訴法院認為,本案指稱的是「故意不遞送」,不屬豁免範圍中的「遺失、誤投或疏失傳送」,因此美國郵政總署不享有免責權利;不過上訴法院維持駁回對個別郵政員工的指控。美國郵政總署其後將案件上訴至聯邦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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