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歲地盤散工為賺7500元賣3銀行戶口 認洗黑錢罪判囚35個月

地盤散工前年為賺取7500元報酬,出售3個銀行戶口的銀行卡及密碼予不知名人士,上述户口最終被騙徒用以收取約500萬元網上騙案所得款項。地盤散工同年年底被捕,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洗黑錢罪,控方為加強阻嚇他人以傀儡戶口洗黑錢,向法庭申請加刑獲准,最後判處被告監禁35個月。警方2年來有236人因租借賣戶口被定罪加刑2至18個月不等,指出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遠超犯罪集團提供的金錢利益。

法庭接納控方加刑申請判被告入獄35個月

32歲地盤散工游順澤(前稱游富強)今承認3項「洗黑錢」罪。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任婉彤交代警方2023年接獲6宗騙案求助,包括網上情緣、網購及網上投資騙案,6名受害人分別被騙徒誘騙將現金轉入不同銀行戶口,其後發現受騙,報警求助,6人總損失金額超過400萬港元。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持有3個收取騙款的銀行戶口,於2023年6月至7月期間,透過3個戶口收取約500萬港元款項。調查顯示被告同年6月初於社交平台得悉可以售賣戶口,賺取港幣7500元報酬,遂將3個銀行戶口的銀行卡及密碼交予一名不知名人士。被告同年12月被捕。

被告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3項「洗黑錢」罪,控方為加強阻嚇他人以傀儡戶口洗黑錢,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向法庭申請加重刑罰,法庭經審視後批准加刑5個月,最後判處被告監禁35個月。

236人因租借賣戶口被加刑2至18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重申,市民如果租借賣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而戶口遭不法分子用以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由於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情況嚴重,警方徵詢律政司意見後申請加重刑罰。申文燕透露由2023年10月至今,已經有236人因租借賣戶口,於洗黑錢罪行被定罪時加刑2至18個月不等。

申文燕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同時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提供的金錢利益。另外,警方亦持續教育宣傳,向市民大眾推廣洗黑錢訊息,為加強市民保護銀行戶口意識,警方已經在社交媒體平台發佈一連三節教育宣傳短片。

案件編號:DCCC665/2024 & DCCC226/2025(Consolidated)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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