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法院喊停氣候申報新法

加州一項要求企業就氣候相關申報的新法被聯邦上訴法院喊停,圖為州長紐森今年5月22日就聯邦參議院否決加州車輛廢氣排放法規發言。美聯社資料圖片

原定明年1月生效的一項加州法律要求大型企業每兩年申報氣候變化對其可能造成的財務衝擊,遭聯邦上訴法院裁定暫緩實施,另一項要求大型企業每年披露碳排放量的新法則可暫時維持效力。

這些政策是全美同類法規中最為全面的。支持者表示它們能提高透明度,並鼓勵企業評估減排方案。

美國總商會向聯邦第九巡迴上訴法院申請暫緩實施這兩項原定明年生效的法案,稱其違反了企業的憲法第一修正案權利。該組織上周也向最高法院提出裁決請求。商會援引下級法院裁決,撤回了向最高法院提出的緊急上訴。

總商會律師達喬塞弗(Daryl Joseffer)就裁決表示:「我們期待繼續上訴,爭取對兩項氣候披露法規頒布禁制令,這些法規將導致企業和供應鏈承擔巨額合規成本。一個州不應有權力將此類負擔強加於整個國家。」

正在起草法規以落實相關法律的加州空氣資源委員會發言人巴克利(Lindsay Buckley)表示,正在評估法院裁決結果,暫不作進一步評論。加州政府辯稱這些法律並未違反第一修正案,因為商業言論受憲法的保障程度不同於一般言論。

這項州長紐森於2023年簽署的財務風險披露法,適用於年營業額超過5億元且在加州經營業務的企業。州空氣資源委員會估計,涵蓋超過4100家企業。

同年通過的碳排放報告法則適用於年營收超過10億元且在加州營運的企業,約涵蓋2600家企業。這些企業須直接申報燃燒化石燃料產生的全球暖化污染物,以及從倉庫運送產品至商店、員工商務差旅等活動的碳排放。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去年批准一項規定,要求部分上市公司申報溫室氣體排放量與氣候風險,也因訴訟而暫停實施。 美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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