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政府14日正式終止一項拜登時期制定的政策,不再要求航空公司在自身可控範圍內發生重大航班中斷時,向乘客支付最高775元現金補償。
《紐約時報》報道,這項由拜登政府去年12月提出的草案,建議對國內航班延誤3小時以上的乘客賠償200至300元,更長時間的延誤則最高賠償775元。除現金外,還要求為航班延誤3小時或更久的旅客提供餐食、住宿、部分地面交通及其他必要協助。
但運輸部於14日提交給《聯邦公報》的文件中表示,聯邦法律未授權該機構要求航空公司對航班中斷進行報銷或賠償,實施此類規定將給航空公司帶來不必要的監管負擔,因此決定不再繼續推進上述政策。運輸部認為,應「允許航空公司在服務和賠償方面進行競爭」,而不是通過政府監管來強加新的最低要求。撤回通知預計將於17日刊登在《聯邦公報》上。
航空公司一直抵制這項規定,認為它超出了運輸部的權力範圍,並最終會導致機票價格上升。但旅客權益倡議人士則認為,這規定可保障航空旅客的基本照護,並可激勵航空公司讓航班準時。此類規定已有先例,依據歐盟規定,旅客可因某些長時間延誤與取消獲得最高600歐元(約近美金700元)的賠償。
運輸部發言人表示,其「放鬆管制行動」是「更廣泛努力的一部分,旨在確保旅客受到公平對待」,並補充說部門相信這類管制可能會提高票價,並「為了效率而犧牲安全」。本報訊